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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都美竹在走吴秀波陈昱霖的老路

王旭的王 王旭的王 2021-10-25


相信昨天晚间,大家的朋友圈都被北京朝阳警方的通报刷屏了,除了还原了一部分事情真相,也意外曝出一个案中案,可以说宁浩的电影都未必敢这么拍,简直精彩绝伦。


有人感慨说,一个骗炮的,遇到一个骗流量的,最终两个人都栽在一个骗钱的身上,现实比文艺作品要精彩百倍。


朝阳警方的调查还在继续,吴亦凡都美竹的这场世纪恩怨,也该到了真正了结的时候了。


那么作为一个法律博主,我就在这里给大家分析下这其中的各方法律关系,预测一下事情最终的走向,相信法律会给作恶者以严厉的惩罚,还受害者一个清白。


通报刚出来的时候,有一部分奔走相告,说都美竹果然不是个好玩意,这下终于翻车了,第一次见面就脱裤子,实锤婊子一枚。但是我们仔细看一下,她所控诉的基本事实,在警方那边都得到了印证。比如吴亦凡方面的确是借MV选角骗都美竹参加聚会,聚众游戏饮酒,两个人酒后发生性关系。经纪人在其中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是否“选妃”大家心知肚明。



这个事情最最关键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吴亦凡是否构成强奸罪,因为两个人发生性关系,有可能是都美竹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同意的。都美竹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是被恶意灌醉后强奸的,如果属实的话,那么吴亦凡就涉嫌刑事犯罪。


但是,有过法律实务经验的人都知道,强奸罪的取证一向艰难,尽管都美竹口口声声称,吴亦凡强奸了自己,但她这个充其量只能算被害人陈述,如果吴亦凡断然否认的话(这是肯定的),警方就要启动侦查程序,通过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一系列证据手段,来判断是否发生了违背妇女意志的暴力性犯罪。


如果都美竹第一时间没有报警,这一系列的取证就会格外艰难。


更值得关注的是,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曾经发布过一个司法解释,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意志,但事后受害者并未告发,后来妇女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回到我们这个案子中,警方通告称,“当日下午,都某竹在吴某凡家中用餐后自行离开,期间两人互相添加微信。12月8日,吴某凡给都某竹转账3.2万元用于网络购物。此后至2021年4月期间,两人保持微信联系。”,这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认定为都某竹就算遭遇强奸,她并没有去公安机关报案,并且在男方家中吃饭,并于3天后收受了对方的金钱,从某种程度上会被认定为是一种男女朋友关系,这种案子很难被认定为强奸。


而且值得玩味的是,都美竹尽管在微博上喊得震天动地,但她始终没有真正报案,也为是否真的存在强奸行为,蒙上了一层疑云。


都美竹的回应


当然说了这么多,不是说都美竹就算被奸也是活该,哪怕最终无法认定为强奸,也不能说吴亦凡没有违背妇女行为的可能,毕竟一个顶流男明星,让经纪人物色小姑娘带回家喝酒,其目的是什么,相信只要是个成年人都懂。在这种社会优势地位之下,绝大部分女孩都会乖乖就范,无论你是醉酒还是清醒,可能醉酒不会那么尴尬吧。


法律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讲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一点瑕疵都不能轻率从罪,所以吴亦凡大概率不会被以犯强奸罪被捕,这件事情到最后还是一个道德范畴内的事情,公众能做的只是谴责。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如果像都美竹说的那样,还有很多跟她一样被欺骗的女性,只要有一个是未满14岁周岁以下的受害者,那么无论女方是否同意性交,吴亦凡都要被关进大牢。

相比于吴亦凡,都美竹的刑事犯罪风险,很显然要更大一些。如果她所声称的强奸罪,警方经过侦查后无法认定,那么她就涉嫌诽谤罪。还有她和刘某文、以及后来加入的徐某,发布的一系列微博文案,尤其是决战一文,声称他私下道德败坏,导致一些受害者抑郁、自残和人流,以及用性能力以及生殖器大小来大做文章,这种吴亦凡方面无法证伪的行为,同样涉嫌诽谤罪,这三个人构成共犯。


从另一个角度说,无论是公开的控告,还是私德范畴内的撕逼,都美竹一方为了炒作自己,想做网红,大肆传播不良内容造成社会恐慌,也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这个还需要警方来甄别认定。


之前我就怀疑,都美竹的文字有团队在操作代笔,果然被我猜中了。看看那篇大决战中关于下半身的攻击,也可以看得出来,果然最了解男人的还是男人,男人知道男人的软肋在哪,也更下手凶残,如秋风扫落叶般毫不留情。



这个案件中,还有一点非常有趣的是,本来吴亦凡一方,最希望都美竹能以敲诈勒索罪被绳之以法。没想到一个叫刘某迢的骗子,在看到这场撕逼大战后,灵机一动扮演了三方进行诈骗。他先是扮演了受害女生,套取都美竹和吴亦凡交往的一些必要信息,然后又假冒都美竹对吴亦凡敲诈勒索,又冒充吴亦凡律师,向都美竹索要退款,结果吴都双方都被蒙在鼓里。


这个叫刘某迢的骗子,对吴亦凡和都美竹方,都构成了诈骗罪,对吴亦凡方面,还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不过因为其主观的目的还是骗钱,并且在两罪在量刑方面基本一致,所以他应该还是会被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事情分析到这里,很多人会关心,吴亦凡和都美竹这场撕逼大战,最后的终章会是什么样子。我想除了女方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外,其事态的发展,会跟当初的吴秀波和陈昱霖纷争基本一致。


当时吴秀波报案,设了一个套引诱陈昱霖回北京,最终警方在首都机场将其抓捕,后来估计吴秀波也不想赶尽杀绝,跟对方达成了谅解,后来陈昱霖尽管被判刑了,但是得到了缓刑的宽大处理,没有真正进监狱服刑。


但是这两个人,一个已经是戴罪之身,另一个人设崩塌彻底退圈,一夜之间从国民大叔的神坛上跌落,用同归于尽来形容再恰当不过。


吴亦凡和都美竹的纷争,大体也会是差不多,吴亦凡想再回到原来的轨道上,已经基本不可能,一个私德严重有瑕疵,并且有不确定的丑闻风险的娱乐明星,是各大品牌唯恐避之不及的,他基本上已经社死,娱乐生涯就此划上句号。


至于都美竹,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警方认定为刑事犯罪,大概率会考虑到一方面是初犯,另一方面事情之所以到这步,有一定的事实依据,没有造成太的损失,也可能会被轻判,或者像陈昱霖一样缓刑。


当然这都是我的一家判断,也许警方觉得,都美竹的确也是受害者,她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以行政处罚的方式拘留一段时间,也不是不可能。


目前警方的侦查还在进行之中,在众目睽睽之下,相信朝阳警方一定会谨慎办案,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恶棍。


只希望,天下没有诈骗;只希望,男德不要糊涂。



看完请记得点一个“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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