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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子为什么告不赢朱军?

王旭的王 王旭的王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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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三年之久的弦子告朱军性骚扰一案,一审结果终于出来了,朱军赢了。


海淀法院的通告写得很明确,原告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进行性骚扰的主张,故一审驳回原告周某某的诉讼请求。



海淀法院的这条通告,引发了公众的热议。不少人(尤其女性)认为朱军之所以赢了,是他的后台太硬了,从一开始弦子就遭遇了不公平对待,她是早就被写好了命运结果的输家。


更不要说,这个案子判决结果出来后,弦子还写了一个声明,提出几点质疑,朋友圈里不少人都在转发。


有人留言给我,让我谈谈这个案子,本来每天忙得一塌糊涂,都是跟这类事情打交道,考虑到这件事情影响如此之大,就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弦子为什么会输掉这个官司。


从专业的视角来看,弦子为什么告不赢朱军,道理很简单,她列举的证据,无法支持她控告朱军对她性骚扰,并且存在强制猥亵侮辱情节的行为。



首先弦子控诉朱军,后者的这个行为,按照女方在网上的那篇事情经过的描述来看,如果违背女方意志的话,是妥妥的强制猥亵侮辱。强制猥亵侮辱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是这样规定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于肯定涉嫌刑事犯罪,而且事情的社会影响面特别大,所以警方在调查取证方面会格外谨慎,要用证据来说话。刑事犯罪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或辩解,以及被害人陈述。


朱军是否构成犯罪,是要用证据来证明的,而不是网络舆论,以及公众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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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案子,当年第一时间,当事人就在老师、同学和律师的陪同下去报案,结果不符合立案未果。其实道理很简单,警方在初查后,就会发现在这个案子中,除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辩解,以及被害人陈述外,其他能证明案情的证据是相当缺乏的,甚至弦子前后对案情的陈述出现反复的情况,这都让她关于朱军性骚扰的主张得不到支持。



比如当初的这个化妆间,门在工作时间是不关的,在这种环境下,长达几十分钟被猥亵,或者面临威胁而不报警,很难证明其遭受侮辱的严重性,或者说这件事情是否真的存在。


其次她曾经称当时让朱军停止性骚扰行为,是因为阎维文推门进来了,结果阎维文发了一个声明,说自己在2014年6月没参与过《艺术人生》的节目录制。后来她又说是郁钧剑,郁钧剑也没站出来为她说话。

从人证方面,朱军申请的制片人、化妆师和实习生,都表示没看到朱军存在性骚扰行为;而弦子请的证人都是父母、老师、同学和心理咨询师……基本都是对案情本身完全没有证明力打酱油人士,法院是不可能才信他们的观点。


从物证上,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证明朱军和女方发生过身体接触。


这件事情从刑事报案的角度看,2014年就已经画上句号了,因为刑事犯罪的证据证明标准,必须要求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然而弦子连第一步都没走出来,她就像一个人在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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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情感的角度上,我觉得这个姑娘可能遭遇过什么,但是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她的报案就是一场寂寞,因为法律只看证据,没有证据你就是马尔克斯,写出了《百年孤独》,也不能说明什么。


到了2018年metoo运动,弦子又想起这个事情,在微博上捅了出来,引起轩然大波,搞得朱军立刻社会性死亡,其实朱军到底干没干,实情怎么样,我们所有人都不知道。


在刑事层面无法追责的情况下,弦子的律师帮她写了《民事起诉状》,以人格权纠纷的方式起诉朱军,要求民事赔偿,其实就是为了让对方不得安生。对方负责到底,也不过是赔几万块钱罢了。


民事纠纷对证据的证明力,要求没刑事那么高,但像弦子证据薄弱成这样的,也是非常少见的,自然不可能胜诉。


然而就是这样,弦子的诉求,让有些人还是觉得她一定是遭遇了黑幕,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操控着,事实上她和律师似乎对法律一窍不通,又似乎过于擅长使用诉讼。



比如要求三位法官回避,比如要求朱军出庭,比如要求公开审理。


法官只要能证明自己和朱军没有利益关系,就不能要求法官回避;在民事诉讼中,朱军有权要求律师代自己出庭;这种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都是不公开审理。


弦子为什么这么高调,其实就是为了恶心朱军。

什么一般人格权纠纷,说到底就跟人身自由权扯上点关系,但是民事层面的这种纠纷,在我看来是鸡肋中的鸡肋。


朱军到底干没干这件事情,恐怕只有两个当事人知道,也可能变成千古之谜。


说到朱军这个人,因为他太爱煽情,我也不喜欢。但我想说的是,至少在法律层面,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宣判的人,本质上都是无罪的,更何况朱军从来就没有进入过刑事诉讼的阶段中,从一开始这就是一场异常混乱的撕逼大战。


弦子真的在乎这场官司输赢吗,她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女权主义的旗帜。


女权主义,我是支持的。


但是建立在法律都无法支持的所谓侵权的基础之上的女权主义,恕我直言这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


人民法院没有宣判朱军有罪,但朱军已经社会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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