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司法规范】福建司法厅《《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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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社区矫正宣传网
为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治观念、道德素质和悔过自新意识,近日,福建省司法厅出台《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规定(试行)》,于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规定》共二十三条。规定明确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包括法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三个方面。对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坚持以课堂化教育方式为主,其他教育方式为辅的原则。思想教育由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司法所配合。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是法治教育。主要组织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等知识,使他们了解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了解违法犯罪的含义及法律责任,认识自己所犯罪行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树立认罪悔罪的决心;还组织学习民法、劳动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网络安全法、森林法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治观念,遵规守法。二是思想道德教育。主要包括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内容。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应当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应当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激励社区服刑人员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应当向社区服刑人员讲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中华优秀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积极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形势政策教育。对社区服刑人员形势政策教育,主要包括国家时政要事和对社会有重要影响的政策等内容。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国家时政要事教育,应当着重向社区服刑人员讲述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取得的巨大成就,讲述每个公民在维护国家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责,增强服务社会的意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政策教育,主要帮助社区服刑人员了解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扶持、义务教育、生活救助、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等相关政策以及办事程序,为就业提供指导;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可以以重大纪念日、活动日为背景,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形势政策教育效果。
思想教育使用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或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统编或指定教材进行,每月不得少于8课时,其中法治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思想道德教育不得少于2课时,形势政策教育不少于2课时。思想教育结束由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考试(考查)。其中对文盲或者文化程度较低或者病残的社区服刑人员,可采取开卷或口试的方式进行思想教育考查。
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考试(考查)成绩优秀的,根据《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给予相应奖励;成绩不及格者,允许在一个月内补考1次,补考成绩仍不及格者给予相应处罚。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考试(查)情况,应当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登记表》(见附件),连同相关材料存入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档案。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委托具有教育矫正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担或者聘请教师进行教学,也可以通过规定的视频、矫正APP进行统一教学。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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