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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龙门派出所查处两起谎报警情案
1月11日,龙门派出所查处2起谎报警情案,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2名。
2017年12月18日19时许,王某(男,汉,45岁,临洮县龙门镇人)酒后拨打110报警电话称:别人借了他的钱不还,如果警察不管要去杀人。经查,王某报称的他人欠钱不还的事实不存在,系酒后故意拨打报警电话谎报警情。经询问,王某对酒后故意拨打报警电话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1月9日22时许,郑某(男,汉,56岁,临洮县龙门镇人)酒后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称其家中8000元现金被盗。经查,郑某系酒后谎报警情,不存在钱被盗的事实。经询问,郑某对酒后故意拨打报警电话谎报警情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郑某已被我局依法分别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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