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并购汪招聘啦~

2017-08-14 并购汪

并购汪,资产管理和精品投行旗下品牌;

并购汪·添资本社群,高端人脉与价值分享平台;

添加微信18519783108为好友,点击上方加关注↑


职位:研究  
工作地点:北京     
岗位职责:  
  
1、从事资本市场领域的相关研究工作;    
2、逐步形成自己在资本市场特定领域或特定行业的敏锐度、积淀和专长;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研究助理要求本科或硕士毕业,法律、会计、经济、金融相关专业;
2、研究员要求证明具备独立研究能力,在资本市场的某个方面有系统性的思考和积累;   
3、有好奇心,善于思考,有良好的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能力,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   
4、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自我驱动力强,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   
6、学业成绩优良、论文得分高者优先,有证明自身研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作品优先。   
申请:

公司提供良好的研究训练和环境,有竞争力的薪水。有意者请将简历发送至hr@ibmawang.com,注明申请工作岗位、信息来源,并随信附上一篇本人撰写的文章或论文。



职位:投行

工作地点:北京   
岗位职责:   

1、交易顾问,为并购及大型投资业务提供撮合和交易顾问服务;

2、融资顾问,协助上市公司/大型企业或其股东融资;

3、咨询顾问,为企业资本战略、资本运作提供咨询服务;

4、协助公司资管业务获取投资机会。
任职要求:   
1、投行经理(Associate)要求法律财经类专业毕业且有1-3年TMT、消费医疗、制造等实业工作经验; 
2、投行高级经理(Senior Associate)要求具备1-3年投行、投资研究、律师会计师等从业经验,并具备独立撰写项目尽调报告和方案建议书的能力;

3、投行副总裁(Vice President)要求具备3-5年投行相关经验;

4、投行总监(Director)及以上要求具备独立开发客户和项目能力。 
申请:   
有意者请将简历发送至hr@ibmawang.com,注明申请工作岗位、信息来源。投行VP及以下职位请随信附上一篇本人撰写的项目尽调报告或方案建议书。


职位:产品运营

工作地点:北京 

岗位职责: 

1、广告文案、版面优化,文章发布及线上互动;

2、收集市场信息,提供市场分析建议,提供产品开发建议;

3、了解各类互联网工具,提供工具、平台开发建议;

4、负责公司品牌运营和推广;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拥有内容产品开发、市场品牌等相关工作经历;   
3、思维清晰,条理性强,处事麻利,具备开拓意识,具备创新意识;  
4、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自我驱动力强,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   
6、经管类、法律、新闻相关专业优先。 

申请: 

有意者请将简历发送至hr@ibmawang.com,并注明申请工作岗位、信息来源。


职位:资本学院   
工作地点:北京   

任职要求:

拥有3年及以上培训、企业咨询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开拓精神。
申请:    
有意者请将简历发送至hr@ibmawang.com,并注明申请工作岗位、信息来源。


职位:平面设计  
工作地点:北京   
任职要求: 

1、艺术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品牌推广设计经验者优先;
2、具备优异的艺术修养和创意思维能力,熟悉使用相关设计软件;
3、有责任心,自我驱动力强,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
申请:    
有意者请将简历发送至hr@ibmawang.com,并注明申请工作岗位、信息来源。请随信附上本人代表作品,PDF格式文件。



职位:综合管理部   

工作地点:北京   
任职要求: 
  
1、拥有行政、人事或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2、喜欢挑战,能够胜任高强度工作;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5、形象气质良好,具有亲和力;   
6、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的优先。   
申请:    
有意者请将简历发送至hr@ibmawang.com,并注明申请工作岗位、信息来源。  




公众号并购汪,企业家都在看


咨询、顾问服务,资产管理、投资合作

联系方式:partner@ibmawang.com


并购汪·添资本社群

专业、靠谱、开放、互助

添加汪老师好友(18519783108)提交名片申请

群内专业交流/项目资源对接/职业信息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并购汪”运营主体所有,转载本文时,需在正文前显著位置标注文章来源且在文末附上“并购汪”公众号二维码并简要说明,否则视作侵权,并购汪运营主体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引用观点、数据,请注明来自并购汪研究中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