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胡卫兵为长沙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6月23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胡卫兵为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胡卫兵副主任为长沙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胡卫兵同志简历
胡卫兵,男,汉族,1967年11月生,湖南湘阴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1985.09—1988.07 岳阳师专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8.07—1990.07 湖南省地矿局水文二队子弟学校教师
1990.07—1992.10 湖南省地矿局水文二队政治处干事
1992.10—1993.12 湖南工人报记者、编辑
1993.12—1996.10 湖南省地矿局湖南矿业报社记者
1996.10—2000.10 湖南省地矿厅(地勘局)湖南矿业报社主任科员(其间:1997.09—2000.07华中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本科学习;1998年9月—2000年10月被聘为中国地质矿产报、中国国土资源报湖南记者站记者、负责人)
2000.10—2001.12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办公室主任科员(主持工作)
2001.12—2003.12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3.12—2007.01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办公室主任
2007.01—2007.08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事教育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其间:2004.07—2007.06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
2007.08—2010.05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2010.05—2015.09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其间:2013.03—2014.01中央党校第1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
2015.09—2016.09 湖南省纪委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16.09—2018.01 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01—2021.06 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2021年6月至今 湖南省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来源:长沙晚报掌上长沙)
编辑:帅涵华
校对:郭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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