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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查处非法经营假“中华”等香烟,两人被刑拘!
一年一度的3.15来了
大余警方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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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该县烟草专卖局移送案件称:在赣州市大余县323国道伯坚大道路段查获一起假冒卷烟案件,车内藏有四个品种假烟共计900条,卷烟货值人民币7万余元。
经查,该批假冒卷烟为钟某、朱某所有,且钟某、朱某均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其两人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钟某、朱某已被刑事拘留。
假冒卷烟
坚决查处危害群众食品安全
2016年下半年,大余警方联合市场监督局,查处一起在黄元米果中添加“硼砂”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犯罪嫌疑人被大余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查处一起在早餐店烫皮中添加“硼砂”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7年2月21日,店主一审被大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硼砂”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2017年3月15日上午,在大余县城街心花园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咨询宣传活动现场,由县公安局、物价局、文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机局、农粮局等单位组成的宣传队伍,仔细为群众讲解如何辨识假冒、伪劣商品,受到了现场市民的热捧。
大余公安将着力提升专业打击能力,紧密结合各部门,广辟案件线索来源,一旦发现犯罪线索,提前主动参与,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收集固定证据,提升整体打击效果,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治安大队
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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