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公安局通告
大余县公安局关于实施“一元化”户口登记
统一换发《居民户口簿》的通告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5〕33号)精神,现将在我县实施“一元化”户口登记统一换发《居民户口簿》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实施“一元化”户口登记统一换发《居民户口簿》的工作范围,包括大余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所有户籍人口。
二、本次实施“一元化”户口登记统一更换《居民户口簿》的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至2017年11月30日。届时,公安机关将会同乡镇、村(居)委会干部一道,为居住在我县范围内的所有户籍居(村)民集中换发新的《居民户口簿》。本次集中换发的新《居民户口簿》将是我县居民身份认定的唯一合法有效凭证,原《居民户口簿》作废。
三、本次集中换发新《居民户口簿》将采取政府出资的方式进行,不收取群众任何形式的费用,坚决杜绝工作中搭车收费现象的发生。
四、本次集中换发新《居民户口簿》,是我县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措施。换发后,持新《居民户口簿》的我县户籍居民,将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5〕33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关户籍政策。
五、各乡镇及村(居)委会要组织好本辖区居(村)民在规定时间内有序换发《居民户口簿》,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集中换发相关工作。
六、按照“户籍先行、配套跟上”的原则,在保障农民农村权益不变的情况下,将所有农业及非农业户口全部改登为居民户口,实现100%改登率。改革后转户农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只作加法不作减法。
特此通告。
大余县公安局
2017年3月27日
1、本次集中换发的新《户口簿》,将是我县居民身份认定的唯一合法有效凭证,换发后,原《户口簿》作废。
2、本次集中换发新《户口簿》,将采取政府出资的方式进行,工作中不收取群众任何形式的费用。
3、农业户口改登后,原享受的土地、计划生育等权益不变。
问:什么是“一元化”户口改登呢?
答:“一元化”户口改登,就是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是省委、省政府推出的一项重要户籍制度改革措施。
问:改登后,户口有什么变化?
答:“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取消,统称为“居民户口”。
问:原来享受的那些权益呢?
答:改登之前享受的土地、计划生育等权益在改登之后不变。
来源:户政科
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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