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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下午,池江一居民家中电视机着火

2017-07-26 大余公安 大余公安


小伙伴们,

炎炎夏日,

预防火灾,

人人有责!


7月23日下午17时许,大余县池江镇一居民家中电视机突然着火,接警后,池江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17时40分左右火被扑灭,过火面积约64平方分米,直接经济损失约500元,所幸无人员伤亡,未波及其他房屋。

  据现场勘查和初步了解,此次着火的主要原因是室主的防火安全意识不够,易燃物品随意摆放。时值高温天气,桌底下的易燃气体罐导致引燃杂物,将桌子上的电视机烧毁。


对此,民警温馨提示:

1、夏季是火灾的高发期,要特别注意,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2、切勿将易燃物品随意摆放,电器长时间不使用时拔插头,保持室内通风。

3、如遇电器着火,马上切断电源,然后用湿毛毯或湿棉被等盖住,这样既能有效阻止烟火蔓延,也能防止爆炸时荧光屏的玻璃碎片伤人;而后再把水浇在棉被、地毯上,才能彻底进行灭火。

4、火警电话:119


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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