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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大余警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公布举报方式,扫码可举报

2018-01-28 大余公安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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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余县公安局迅速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动要求,对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部署。

  副县长、公安局长陈伟生强调,这是一项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强化宣传,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结合民调评警工作获取线索;要依靠党委、政府,成立扫黑办,人、财、物方面予以保障;要抓住重点,强化措施,依法严惩;要结合实际、抓整治,严格执法;要严明纪律,加强工作联络,全警投入,合力攻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大余公安将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方式

  如有市民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请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110,及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或者通过网络和信件进行举报。发现有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拨打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进行举报。


举报方式:

  1、县公安局各乡镇派出所,均设立有举报箱

  2、来信举报:大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邮编:341500

  3、来访举报:大余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4、电子邮箱:dygaj@foxmail.com

  5、电话举报:拨打110,或者0797-8717175(刑侦)

  6、扫码举报: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大余公安”微信公众号,点“线索举报”。



编辑、发布: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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