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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大余、办理身份证...重磅新变化!大余户政放大招助双提升

大余公安 大余公安 2020-02-26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提升群众满意度,助力双提升,

大余县公安局户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

再推一大波便民利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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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临时身份证权限下放。

  以前先到辖区派出所办好正式身份证,然后凭《身份证领取凭证》去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现在办理临时身份证再也不用去户政科了!直接在辖区派出所就可以办了!

      

  大余县公安局花重金引进技术设备,自2018年7月1日开始将临时身份证的办证权限下放至12个派出所,极大缩短了办证路程和时间,省时、省事、省心。同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时限由原来3天缩短至1天。

       二、放宽城镇落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居住的子女,可申请投靠亲友或社区集体户:

       1、孤寡老人或无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投靠城镇亲属的;

       2、按《劳动法》签订劳务合同满六个月并履行劳动义务的;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4、连续营业六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5、购买商业性用房的。


       三、户籍迁移业务“一站式”办结

       直系亲属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购房、干部调动、现役军人家属随军迁移落户由县级公安机关下放至派出所办理,“一站式”办结。


       四、精简公民姓名变更事项

       16周岁以下公民姓名变更,直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群众无需再往返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派出所。


       五、下放居住登记回执和居住证办理权限

  派出所设立专门的流动人口业务受理窗口,受理流动人口登记和居住证办理等业务。全面精简证明材料,对符合条件的,10日内制发居住证。


       六、办理业务提交材料便捷化

  办理出生登记、户口准迁等业务,原按规定需要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只需提供原件,不再提供复印件,其他非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才需提供复印件。


       七、首次办理身份证免收工本费

  2018年4月1日开始全面停征首次办理身份证工本费20元。


来源:户政科

编辑、发布: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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