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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中元节临近,大余已有人因这事被处罚!

大余公安 大余公安 2020-02-25

中元节,俗称“七月半”,

是民俗中祭祀先人、缅怀逝者的重要节日。


然而,每逢这一节日,

群众习惯用

焚烧香蜡纸烛等祭祀物品

和燃放爆竹来祭祀祖先。

大余县内

一些居民点、湖边水岸、马路两侧,

总会留下人们焚烧冥纸冥币的痕迹,

或点点火光,或一地纸灰,

呛人的烟味和扰民的爆竹声,

既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又可能引发火灾,安全隐患颇多,

星星之火就可能引发火灾,

请文明祭祀

而且不文明的祭祀方式

也有可能带来牢狱之灾。




案情回顾


 2018年4月5日,高某携带打火机、香烛、纸钱等祭品到大余县青龙镇平岗村“大岭排”山场给其兄长扫墓。

春风送暖,墓地杂草丛生,高某未充分清理杂草便点燃香烛,谁料一阵风吹过,烛火引燃旁边的杂草,火势一发不可收拾。高某在扑救无效的情况下,逃离现场。

因为扫墓这件事,高某被判处6个月拘役,10个月缓刑。



大余县中元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道德素质,深化文明创建内涵,营造大余良好形象,倡导文明新风尚,共同创造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珍爱环境,从我做起。

 每个公民要自觉摒弃在林区墓地烧纸的不文明祭祀方式,遵守社会公德。中元节祭扫期间,不在县城中心城区、街头巷道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冥币等丧葬祭祀用品。

二、绿色中元,文明追思。

 使用环保祭祀用品,避免使用塑料制品和其他不易降解的布花、绢花、锡箔纸花,通过献花、赋诗、祭文、植树、种草等文明环保的祭祀仪式表达哀思。

三、禁用明火,安全祭祀。

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森林区,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严防发生森林火灾;在公墓、陵园等场所祭扫时要自觉遵守秩序,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到指定地点祭祀。

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共青团员要身先士卒,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绿色环保、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祭奠。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他做起,弘扬先进文化,用文明祭奠的实际行动,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环保的中元节,以表达我们对逝者的怀念之情,激发出建设美好家园,创建文明城市,为建设智慧活力幸福新大余而努力奋斗!

                                               
大余公安提示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期间,文明祭祖,切勿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在此期间将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将一律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来源:大余公安

编辑:王露宇 发布: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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