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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爱”还“真害”?警惕此类谣言!

大余公安 大余公安 2020-02-25

新年刚到,不少微信群在传这条信息,

这是一个很老版本的谣言

小编就不明白了?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交到警察蜀黍手里边...”

这连小朋友都知道的常识

为什么就非得发在微信群?

何况还“有一张身份证”,

你打一个电话到110,

难道警察按身份证找失主,

不比你发朋友圈更快更方便找到失主吗?

其实,识别这样的谣言并不难

只需要将该信息中留下的电话号码

复制到百度搜索一下

看到大红的提示没有?

我们再复制其中的一句搜索一下

百度竟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578,000个

而且注意时间,

自2016年起就已经各地就已经辟谣了

可谓是老得掉成渣的谣言版本


下面再看历年各地警方辟谣的信息:

微信小课堂


1转发信息前如何核实

律师提醒,在转发网络信息之前,先核实情况。可以将关键词、姓名、电话等信息在网上进行搜索,确认电话归属地是否一致,这个信息有没有地点不同的其他版本。在微博中搜索也是不错的方法,看看网友的评论,有没有人指出这是谣言,还可以“@”事发当地警方官微,核实信息。

2此类谣言危害大

“其实辨别谣言并不困难。”大部分的谣言都是没有详细地点、具体时间,用百度搜索或微信辟谣助手,就能辨别。只是利用了网民们善良的心。也有可能是诈骗电话、吸费电话,你转发给自己的亲友,就是帮骗子骗你的亲友。因此,"希望网民能自觉加强甄别微信真假的能力,不要一看到“帮忙扩散”、“为了你的家人”、“为了你身边的人”等字眼,就果断转发。“信息不经甄别随意扩散很可能就会产生‘狼来了’的负面效应,等到真有人求助时却无人相信。”。

3恶意造谣者将受法律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再提醒一下:

若捡到身份证件等物品,

可拨打110或

可将其交到就近的派出所

请公安机关协助归还失主



请转发提醒

这才是大家该转发的信息

不要让我们的善心

成为造谣者的传谣工具



编辑、发布: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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