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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高达300万!大余警方再抓一涉微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大余公安 大余公安 202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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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电信诈骗

集中宣传的强大攻势下

近日,大余县一涉嫌微信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

主动投案自首! 

     


7月31日,大余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

民警在值班时,

突然有个年轻的男子来到值班室,

并且支支吾吾一直不说话。

在民警的热情接待和追问下,他道出真相,

他叫叶某,今天是来到派出所自首的。

怎么回事?

▲叶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


原来,叶某看到公安机关

打击防范电信诈骗铺天盖地的宣传后

想到自己犯的事潜逃不是办法,越来越紧张

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争取从宽处理。



网络诈骗”洗钱链“中的”小虾米“

被列入网逃

总有人一直致力于

找到一份钱多、活少、离家近的工作,

但是寻寻觅觅这么久,

碰到的不是诈骗就是传销,

每次都让人大失所望。

当有个人告诉你

只要提供“微信二维码”

就可以“躺着赚钱”

你会怎么样?

在2018年7月开始,

叶某认识了他的上线齐某,

在一次聊天中,

齐某告诉他一项挣钱的方法。

只需要简单地按照对方要求输入收款金额,

然后把收款码截图发送给对方,

就能按照收款金额拿到一定比例的佣金。

当时叶某听后很高兴,

这样“躺着也能赚钱”呀,

叶某便将微信收款码给了齐某,

齐某同时收集多个人的微信收款码

并统一交给上线。

每次进行微信诈骗后,

叶某就会收到一笔提成,

叶某明知他人诈骗,

仍提供账户方便他人实施诈骗。

(“出租二维码”洗钱链条)


叶某只是洗钱链中“小虾米”
每次微信收款转账不超过1万元
但是向这样的“小虾米”
在短短半年内,
最终涉及洗钱数目竟高达300万元!

▲新城、池江派出所联合办案,

将犯罪嫌疑人送押看守所


明知他人用其账户实施诈骗

仍为诈骗分子提供账户,系诈骗犯罪的共犯

经查,犯罪嫌疑人叶某因涉嫌诈骗
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列为网逃,
目前,叶某已被移交给浙江省警方羁押。

自开展反诈集中宣传月活动以来,

大余公安积极行动

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防范能力!

在全县各乡镇聚居区、人口密集区、商城超市

企业商户等地,通过悬挂反诈横幅标语海报、

电子显示屏循环进行反诈宣传

及时将本地电信诈骗案例进行梳理

并及时在微信公众号上更新

向群众介绍防骗、识骗技巧

和被骗后的紧急止付措施,

提高群众的警惕意识。

积极在各个辖区、村镇微信群

转发反诈提醒微信文章

扩大影响力

民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

面对面为群众详细讲解

各类电信诈骗犯罪的手段、特点和典型案例。

此次反诈宣传“铺天盖地”

不仅提高了群众的防范意识

也正告违法犯罪分子主动投案

接下来

大余公安将继续做好反诈宣传

坚决打击电信诈骗!


☟☟☟

为了更好地识别骗局

预防诈骗

请大家牢记下面的防骗原则:

九个“凡是”

1.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转账汇款的

2.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

3.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要你先交钱的

4.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

5.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和验证码的

6.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

7.凡是自称领导、老板要求汇款的

8.凡是陌生网站要求登记银行卡信息的

9.凡是微信、短信要求点击链接的 

一律拒绝!!! 

防骗宝典:“三不”原则

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犯罪分子进一步设圈套的机会。

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坚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不透露:不因贪小利而受犯罪分子及其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关系人的身份信息、通讯工具、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最后请谨记:凡事冷静多咨询,不轻信不操作!


希望本案例,不会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中

能尽最大范围的

提醒到您的亲友圈,

让每一个人都提高网络安全知识

增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

请扩散,多一次转发,少一人上当受骗!


来源:新城、池江派出所

编辑:王露宇、编审:刘宝山

监制:张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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