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11人!大余查处穿山甲、猴面鹰等涉案野生动物500余只
守住生态红线、推进绿色发展
筑牢生态屏障,捍卫生态安全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
为建设美丽大余、平安大余保驾护航
今年3月,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开展以来,大余县公安局高度重视,
制定下发了《大余县公安局开展
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长陈伟生任组长的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以森林公安为主体、
刑侦、治安、网安、交警、铁路公安等
多警种密切配合、联动联勤
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小组,
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工作
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凌厉攻势
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被处理,
专项打击行动初见成效。
强化措施,严打整治。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什么犯罪严重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突出非法狩猎,非法经营、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重点案件的侦办,深挖深揭、斩链破网、全链打击;突出农贸市场、冻库、农家乐、宾馆饭店以及花鸟宠物市场等重点场所清查和重点人员的排查,最大限度挤压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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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
8月6日
8月6日上午9时许,涉嫌非法收购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潜逃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坤(男,34岁,广东省南雄市人),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来到大余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7月20日
7月20日,陈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广东南雄市油山镇陈某(男,42岁),因涉嫌非法收购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畏惧潜逃,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19年7月19日深夜,在广东省南雄市刑侦大队的大力协助下,在南雄市某KTV将嫌疑人陈某抓获归案。
5月13日
5月份,县森林公安局通过摸排得到线索,新城镇居民雷某声、刘某妹、雷某相、李某香等人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猫头鹰、猴面鹰、穿山甲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警方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制定了抓捕计划,5月13日凌晨3点,6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4月21日
4月21日上午,大余县池江镇坳上村村民谢某(男,41岁),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后到南康出售被警方查获。大余县公安局池江派出所、大余县森林公安局、南康区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其租住房内查获白面水鸡、花面狸等国家野生保护动物13只,其中7只已经死亡。另查获老鹰标本1只。犯罪嫌疑人谢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大余县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详细方案,多部门联动,积极深入辖区走访宣传、调查摸排、执法检查。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 清查宾馆、酒店、饮食店500余家。
截至目前,共立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0 起,
刑事拘留11人,
查处涉案野生动物500余只,
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
严厉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专项打击行动初见成效。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自觉
抵制吃食、非法经营、加工、销售野生动物
及其制品的行为,
应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形成保护生态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森林公安
编辑:吴磊、编审:刘宝山
监制:张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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