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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儿媳”被警方依法拘留!

大余公安 大余公安 2020-02-20

当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

宽阔明亮的村道,美观整齐的院落,

喜笑颜开的村民……

在大余县各乡村

美丽的农村新画卷正徐徐展开

大余公安忠诚履职尽责

坚定护航高质量发展

助力乡风文明建设

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日益提升。



对婆婆大打出手,

“不孝儿媳”被拘留

近日,大余县新城镇的刘某(女),

竟对其婆婆大大出手,让人心寒

接到报警后,“不孝儿媳妇”被迅速查处。


2019年11月26日,

大余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

接到辖区群众报警,

称一对婆媳打起来了,

自己劝不开架,请求援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将两人拉开。

经查,

当天早上,儿媳妇刘某(39岁,新城人)

来到婆婆叶某(75岁,新城人)家

接儿子。

婆婆叶某在洗衣服时因无人看管孙子,

便将孙子锁在房间里以防走失。

刘某见自己儿子锁在房间里,

以为婆婆对其有意见,

便一脚踹开房门并对婆婆大骂

引发双方口角和肢体冲突。

在拉扯过程中,

婆婆刘某从家中拖至新城镇街上

衣服被刘某扯烂、

手掌被掐的鲜血直流。

周边邻居纷纷劝架

但劝阻无果于是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拉开,

并依法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刘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目前,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

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并处五百元罚款处罚。



警方提示

  赡养父母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虐待遗弃老人将受到法律追究。希望每一位公民自身做起,弘扬传统美德,从善待父母、孝敬老人做起,让家中老人安享晚年,带头营造良好家风,创建和谐美满家庭,为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


素材来源:新城派出所

编辑:吴磊   编审:刘宝山
监制:张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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