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非法集资泛滥成灾 地方监管能力告急
“你需要理财产品吗?”近年来,无论一线还是三四线城市,手机接到的垃圾短信和电话最多的就是这种广告营销,收益率动辄15%以上,甚至20-30%以上。非法集资可谓已经在全国泛滥成灾。
怎么监管?现有的一行三会监管的是持牌的金融机构相比,而业态繁多且不断变化的非持牌类金融机构,在全国各地野蛮生长却缺乏适当的监管。从泛亚到e租宝再到钱宝案,金额一次比一次大,受害者规模一次比一次扩大,一定要等到这些"麦道夫"们 无法支撑下去或跑路或自首之后,才会暴露。
据财新记者了解,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不久,《中共中央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23号文)首次明确将这些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划给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而言,其监管对象是“7+4”,即七类机构是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四类机构市指辖区内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等,
监管短板有多短,首先可对照需要地方监管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有多少。
粗略统计,目前全国已有小额贷款公司8600多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约9000家、典当行8000多家、区域性股权市场40家、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各6000多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50多家,以农民专业合作社180多万家、社会众筹机构约200家、地方各类交易所300多家,而工商登记为投资公司的更是数不胜数。这还不包括近年来风起云涌的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计算口径。
为了加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升级。全国各省级金融工作办、金融工作局、金融服务局等机构的名称,将统一为“金融监管局”,加强基层监管职能,与“一行三局”(地方人民银行、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形成错位监管和补充。目前山东、江苏、深圳等地的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已陆续加挂了“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牌子,上海、广东等地也将在2018年陆续跟进。
问题在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仍然缺乏足够的人力、资源、专业能力和有效授权,来监管这些类金融机构。面对越发复杂和沉重的地方监管压力,建立完善中央地方双层金融监管体制呼吁了多年,却仍然呈现条条鸿沟。
“地方金融监管中最大的问题之一是,监管对象缺乏可见性,既看不见主体,也看不见业务,往往是到了出风险事件了才看得见。因此,借助监管科技的力量,将监管对象和行为纳入监管视野,是一个重要手段。”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指出。
目前,一些地方金融局(办)已经开始着手探索实践监管科技,和大数据科技公司合作,落实风险预警机制,北京、深圳、上海、深圳前海属于先行者。财新报道了这些监管科技平台的详细情况和效果,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案例。
比如2015年底爆发的e租宝案,早就被北京金融局风险预警,却被当时的e租宝以“你们无权监管”怼了回来,一时竟无计可施,最终酿成500亿非法集资大案。这证明了监管科技或者能够有效风险预警,却解决不了中央和地方事权职责不清和地方执法权缺位的问题。
当前还有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地方金融监管是按属地监管,即按注册地为准实施监管。但很多互金企业普遍跨区经营,经营地和注册地是分离的,监管难度较大。对此,关键在于转变监管理念,取决于是不是行为监管导向,只要转变为行为监管,在哪里注册和取得什么牌照就不重要了,只要业务行为本质是金融业务,就按相应监管规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