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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公安:历时两年 为群众追回非法集资款近亿元

2018-02-07 预防犯罪研究中心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徐琴):2月2日,广元市公安局收到一封广元某投资理财公司全体投资人的感谢信,感谢广元公安机关在侦办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力排困难无私办案,为投资群众全力追赃挽损失。

  2012年11月至2015年3月期间,广元某投资理财公司采用按月支付1.5%的月利息为投资回报等手段,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并吸收资金,2015年3月后,该公司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期支付本息。2015年4月23日,公安机关对广元某投资理财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该投资理财公司设立的目的就是为四川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省内多个房产项目进行融资,因此,出资人资金全部流入该房地产公司,主要投入房产开发项目,未归还金额高达1.1353亿元,涉及出资群众910人。

  公安机关立案后,和工商局牵头的清理整顿组一起,督促涉案的公司清退集资款或者以房抵债。经过两年多来的不懈工作,截止2017年12月,累计清退资金8573万元,仍有2780万余元资金未清退。2018年1月24日,经过公安机关两年多的持续发力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该涉案公司法人代表主动全额退还了1200万元,为此案的追赃工作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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