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骗局专坑老年人!济南一老人被坑三四百万…
两会期间,总理再次重申国家加强金融监管、打击金融犯罪决心。经过前期整顿,省城济南街头的投资机构锐减。
但仍有理财公司以高于银行收益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收益拉拢用户,用类似卖保健品的手法,把手伸向了有钱有闲的“白发族”。
“我父亲在一家理财机构投了三四百万元,
承诺收益是银行的数倍,风险极高。”
济南市民周先生近日就遇到了这样的窝心事。
周先生的父亲沉溺高息理财已多年,经常参加理财机构组织的各色活动,前前后后已经投入了三四百万元。“我自己就是做金融投资工作的,非常了解高收益和高风险之间的关联。我父亲所投的理财产品收益是银行的好几倍,不少老人对此趋之若鹜。”
周先生印象最深的一次,一家理财公司组织去看电影,他陪父亲一同前往。“现场一百多人,几乎全是老年人。”由于是包场,理财公司并没有直接放映电影,而是打开PPT,宣讲他们的理财产品。
“我有一个客户就被骗了30多万。”证券资深分析师刘保民称,他一个客户的父亲前段时间刚在山大路一家民间投资公司投了30多万元。没多久那家公司就关门了,最后只收回了一万多元。
3月21日,记者来到济南市历下区霞侣市街94号一家名为“山东富桥”的投资公司,发现该公司已换成了一家旅行社。隔壁商户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店面两年来已经换了三家投资公司,而这个“富桥投资”两三个月前就已经搬走了。
据了解,花园路上关闭的投资公司更多。百度地图显示花园路360号恒展商务大厦有一家“济南金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记者按地址找过去时,该公司已不见踪影。大厦中标注的仅有一家“济南恒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当记者敲开门后,却发现已经变成了一家照明公司。而在花园路205号华鑫商务的一家投资公司倒没有“失踪”,但大门已上锁,打电话后被告知员工都出去做业务了。
“这一年来关闭的民间理财公司特别多。”作为长期观察投资市场的刘保民调研后发现,现在市面上的理财公司锐减,以前大街上随处可见的理财公司,现在几乎踪影难觅。
没有理财专业知识,靠送米送油拉拢老人“他们专门针对老年人,经常通过送米、送油拉拢老人,让老人觉得很温暖。”周先生发现,现在市面上做线下理财的公司,推销手法跟卖保健品的类似,针对的人群大多是理财专业知识欠缺、又不太上网的老年人。
“还有一些卖理财产品的业务员见到老人就喊爷爷、叫奶奶,显得比自家老人还亲。”刘保民说,那位被骗30多万元的老人,就是这样被拉拢的。当时那家理财公司就开在老人居住的小区附近,老人不懂投资股票、基金,觉得这种开在家门口的理财公司更可信,于是“自投罗网”。而理财公司也很会拉拢老人,通过送礼物、送水果等方式,以期赢得信任。
“这些做理财的非常不专业。”周先生说,他曾与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交谈过,发现他们并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从形象和气质上看,更像家政人员,但是亲情牌打得却非常好。”
而周先生还了解到,他父亲还曾投过一家p2p,这家平台的老板以前是卖茶叶的,从来没有接触过金融市场,后来转型p2p,推出的产品号称半年收益就可达15%。
一位理财规划师分析,从融资成本来看,一些民间理财公司的短期收益在10%-15%,除了给客户收益,还要给客户经理提成,同时还有公司日常的运营,融资成本高达百分之二三十,这些理财公司如何能做到如此高的收益让人怀疑。
“实际的做法是‘拆东墙补西墙’,把下一批客户的资金用来补上一部分客户的收益,一旦资金链断裂,就只能破产跑路。”
有机构挂羊头卖狗肉,监管仍存盲区经过近一年多的整顿,p2p、线下民间理财机构已经少了很多,但是仍有一些人在靠高收益拉拢投资者入市,而且未向投资者讲明产品潜在的高风险。
“像我父亲这样的年纪,已经承受不起这样高风险的理财产品了。”周先生坦言,虽然父亲暂时还未遇到较大的财产损失,但是对于潜在的风险他还是非常担心。
对此,刘保民提醒市民,不要轻信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投资前,要落实好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全不全,是不是挂羊头卖狗肉,有没有经营资质。要明白一个道理“高收益必然有非常高的风险”,不要轻信业务员的推销。
在对金融组织监管方面,2016年我省出台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中提到,采取机构许可和业务许可相结合的方式,对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和业务开展进行了规定。
据相关业内人士介绍,一些民间投资公司在注册时,一般填写的经营范围大多是“投资咨询”等项目,这些项目不需要相关部门审批。而实际上,部分公司开业后,其一般从事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
但是,监管部门一般只对经过批准的地方金融组织的业务开展情况定期监管,却很难对一些未备案的投资公司进行管理。比如,小贷、融资担保是明确需要金融办前置审批的,还有一些民间融资管理公司,成立时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开展金融业务时,需要到金融办许可,但是很多时候这些公司并没有到金融办办理许可。
最高法: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调研发现,2016年以来老年人涉诉的民间借贷纠纷呈井喷式增长。在非法集资案件中,老年人是不法分子眼中的“肥肉”。
首先,由于老年人有一定的积蓄,但退休后“坐吃山空”的心态使得他们渴望进行高回报的投资理财;其次,互联网时代,信息更新速度不断加快,老年人对于新出现的犯罪缺乏相应的辨别能力,容易被忽悠;第三,不法分子看准了不少老年人“贪小便宜”的心态。
据了解,目前法律对民间借贷的规定,主要是2015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刑法并未对非法放贷者设有刑罚惩戒手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放贷者有恃无恐。
关于老年人投资理财,建议老年人不要轻信口头宣传,警惕高息、高回报陷阱,认真考察经营资质、投资项目真实性,理性投资,另外应留好养老钱,合理控制投资比例,切忌将全部储蓄用于投资,同时杜绝将大量资金投资单一项目,保证投资渠道的丰富性以降低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老年人理财,安全性最重要
您家有老人有过这样的经历吗?
如何避免这种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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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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