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不要把客户当朋友!

2017-04-20 谭红琳 法苑茶语 法苑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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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好看的人都关注了我

  多年以前,曾经有一个律师朋友三次向我讲起他的一个客户的故事,当然这个律师朋友不是祥林嫂,每次讲起都是在不同的场合,只是巧合的是,三次我都在场。每次讲起他都义愤填膺,故事的结尾总是说,我是大律师,这个客户太可恶,这个朋友不可交。


  我的这个律师朋友确实是大律师,他的身上有很多值得很多人学习的优点,包括过硬的专业素能、强烈的服务意识等,所以以下简称“大律师”。


  大律师的故事说的是:某君碰到了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陷入了一起对他非常被动的纠纷之中,苦无出路时找到了大律师,大律师非常智慧的为他进行了一场诉讼并彻底胜诉,让他扬眉吐气的摆平了这件事情,某君自此对大律师佩服的五体投地,并把大律师当做知己朋友相处,大律师的感觉也非常好。后来某君又涉一诉讼,当然还是委托大律师代理,大律师收下律师费的当时不太方便开发票,便承诺事后补上,但是由于工作一直很忙,发票的事情也不是什么大事情,何况大家还是朋友,所以虽然发票已经开好,但是一直没有交给某君。某日,大律师接到某君的电话,要求大律师马上把发票给他,义正词严,说是作为律师既然收了律师费,怎么能不给发票。大律师当时正好在外地出差,解释待出差回来后再交付发票,但是某君丝毫不让步,要求马上就给。于是大律师翻脸,当即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全额退还。双方当时皆悻悻然,事后便绝交了。


  大律师的结论是,这个客户太不讲道理,不够朋友,说翻脸就翻脸。


  第一次听这个故事的时候,也没有什么感觉,无非就是一个客户的故事,作为律师,大量的和人打交道,自然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见识,这个故事也不稀奇;第二次再听的时候,总觉得似乎大律师本身也有些不对劲;第三次听的时候,我对大律师说,其实错在大律师本人,客户可以把你当朋友,但是你不可自恃是朋友,以为朋友会包容和原谅你,所以放低对自己工作质量的要求,也就是说你不可把客户当朋友,在结案前,客户永远首先是客户,哪怕是你以为无关紧要的细节工作都不可忽视。


  作为律师,客户可以和我们交朋友,但是我们不能和客户交朋友;客户可以把我们当做朋友,但是客户在我们的眼里,永远首先是客户。


  客户把我们当朋友,说明他对于我们的信赖,但是客户并不会因此而降低对于律师专业工作的期待,如果你以为他是你的朋友因而就放松对自己工作的要求,甚至触碰他的利益,那么很显然你也不会再是他的朋友了。只要他还是我们的客户,在我们的眼里就应该忽略其他的社会关系,无论除此之外,他是我们的亲戚还是同学或者朋友,此时他只有一个身份,他是我们尊贵的顾客,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为他服务、对他负责,无论在服务的程序上还是服务的内容上,绝对不容许任何忽略或怠慢。


  大律师以为和客户已经是朋友,所以想当然的以为即使发票开的迟一点,客户也应该给予谅解,殊不知客户之所以和你交朋友,是希望得到更为周全的律师服务,而不是打了折扣的服务。所以,客户可以把你当做朋友,而你切不可把客户当做朋友,客户永远是客户!


  当然,不要把客户当朋友,仅限于工作关系中,客户关系之外,也完全可以是朋友。


  有不少当事人和我提起过,说是自己有好几个律师朋友,但是为什么他们有那么多的律师朋友,还要聘请我这样一个之前从未曾谋面的律师呢?他们的答复一般是或者涉及个人隐私不愿意让朋友知道,或者对朋友反而不信任,担心万一律师朋友不尽心,自己也不好意思指出来。


  正因为是朋友,所以才不方便合作,你为什么还要选择做他的朋友呢?选择做他的律师吧,尽心尽责的可信赖的律师!


  作者简介:谭红琳律师,复旦法律硕士,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与继承专业律师,主要从事相关专业诉讼法律服务及私人财富传承筹划与私人律师等非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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