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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才看得懂的幽默,赌你不会全看懂

2017-10-31 法苑茶语

  导读:都说隔行如隔山,有些幽默笑话也是只有内行人才能get到笑点。据说下面的笑话只有法律人才能看得懂,如果你也都能看懂,那么恭喜你了,以后叫你法律人!

  

  

大师版

  

  1、法学青年问禅师:“我的前女友有了新的男朋友,可我还是对她恋恋不忘,始终放不下,怎样才能拆散他们重新拥有她呢?”大师浅笑,“这世上哪有什么已经归了他人的东西你还能继续占有呢?”青年略一沉吟:“买卖不破租赁。”

  

  2、法学青年向禅师诉苦:“我女朋友的父亲觉得我是矮穷挫,不让他女儿嫁给我,要把他嫁给一个高富帅,我该怎么办?”禅师微笑答道:“如果你女朋友真的爱你,你大可不必担心,这世上岂有一个人不想这么决定,他人还能帮其决定的道理。”青年略一沉思,答:“表见代理。”

  

  

三行情书版

  

  1、保险法:拿你的心做标的,为期一辈子,没有但书。

  

  2、合同法:我愿意,和你,签一世合同。

  

  3、公司法:你是我的绝对控股人,我就做你的董监高,永不清算。

  

  4、国际法:你先占了我的心,我成为你的领土,请对我行使主权。

  

  5、经济法:我的心,永远,只被你一人垄断。

  

  6、罗马法:用一场祭祀婚,当你成为自权人,成为你的他权人。

  

  7、证券法:我的内幕消息,永远,只为你一人披露。

  

  8、婚姻法:爱情既已破碎,财产分割还有什么意义,你都拿走。

  

  

诗词版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学法律头发少。

  

  青冥浩荡不见底,宪法刑法和法理。

  

  桃花潭水深千尺,民商诉讼法制史。

  

  商女不知亡国恨,不过司考没法混。

  

  风萧萧兮易水寒,律师书记大法官。

  

  一骑红尘妃子笑,学完法律没人要。

  

  

冷笑话版

  

  1、“老公,我睡不着,给我讲个故事吧。”老公:“好吧。很久很久以前,有个青年,在检察院工作,有一年,他决定司法考试。他考了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还没讲完,老婆就睡着了。第二天,老婆又失眠了,于是老公说:“民法包括: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一科还没说完,老婆又睡着了。。。

  

  2、法学教授在课堂上讲道:同学们,现在这社会啊,大案看政冶,中案看影响,小案看关系…话还没讲完,一同学猛地把课本摔在地上:请问,什么时候看法律呢?我不学了!教授指了指地上的书,意味深长的说:我看你还是把课本捡起来。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期末考试的时候肯定看法律......

  

  

更冷的笑话版

  

  ►看守安慰死刑犯:别怕,电流很强很快,没有痛苦的。这时从刑场传来惨叫声。死刑犯战战兢兢:什么声音?看守:停电了,他们换成蜡烛了。

  

  ►两个久未见面的老朋友在街上碰到了,其中一个拄着拐杖。

  

  “你怎么了?”另一个关切地问。

  

  “我六个月前遇到了车祸。”

  

  “这么严重,现在还用拐杖!”

  

  “医生认为可以丢掉了,但我的律师认为还不行。”

  

  ►“他被判了坐电椅,幸亏请到一位能干的律师……”

  

  “替他脱罪了吗?”

  

  “不,律师替他争取到降低一些电压。”

  

  ►“你为什么要偷东西?”法官审问着。

  

  “我没有办法,因为贫穷找上门来了,”被告可怜兮兮地答。

  

  “这难道是理由吗?你完全可以不开门嘛!”法官教训着。

  

  ►某人参加司法考试,做到一道题目时,无法确定该协议是有效还是无效,于是,他决定扔硬币,正面为有效,反面为无效。一扔,硬币卡在桌缝里,他恍然大悟,一啪桌子,“效力待定”!

  

  ►警察抓到一个正在作案的罪犯。罪犯:“我没有罪,因为我只不过是被人利用的工具而已,而工具是没有罪的!比如说一个人用刀杀死人,罪过在人而不在刀!”

  

  警察:“你是说你是被人利用的工具是吗?”

  

  罪犯:“是的!”

  

  警察:“那好,请你跟我走一趟!”

  

  罪犯:“为什么?我没有罪!”

  

  警察:“你别激动,按照我们的法律,作案工具是要被没收的!”

  

  ►公诉人问证人:“你刚才说案发那天你去拜访了被告,那么他说了什么?”“反对!”辩护律师说:“提问不符合程序!”接着,公诉人和律师就这句提问是否符合程序的问题辩论了足足一个小时,最后法官裁决: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这个提问。证人答:“没说什么,当时他不在家。”

  

  ►一位法律系学生到法院实习,审判一件杀人案,他指着凶器问被告:“你见过这把刀吗?”实习生反复向被告交待了政策,可被告仍然矢口否认。退庭后,实习生回忆这次审判,觉得自己态度不够严厉,缺乏威慑力量。于是,第二天开庭时,他紧皱双眉,圆睁双目,拍着桌子厉声问道:“说!见过这把刀吗?”“见过,”被告低声回答。实习生认为自己的威慑力发挥了作用,他又拍了下桌子,问道:“说!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昨天,这里。”被告哆哆嗦嗦地答道。

  

  ►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就赢了,他回到家,对老律师父亲说道:“爸爸,你还记得你经手的那宗约翰和彼得的没完没了的官司吗?我只用了一个月便把它顺利地解决了。你瞧,连律师费都拿到手了。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拖那么久也没有办完。”

  

  老律师:“孩子,你知道我是怎么供你读完法学院的吗?”

  

  文章来源:法律出版社、中国律师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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