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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法治精神 促经济发展

2017-08-14 中国民主建国会


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

主要工作回顾


深入调查研究,提交意见建议,

为民建中央参政议政服务

认真开展年度课题调研


本届以来,法制委员会先后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监管的法律环境”、“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问题研究”、“中国PPP制度及实施法律问题研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美国减税对中国的影响”、“促进高校院所职务知识产权技术转化转移”等课题,先后赴宁夏、广东、上海等地调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课题报告提交民建中央。

积极提交相关意见建议


按照民建中央的工作部署,法制委员会先后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一带一路建设、高层协商议题、《民法总则》等法律草案修改、“十三五”规划制定等提交多份书面材料。

积极提交提案基础素材


本届以来,共向民建中央提供提案基础素材49篇,内容涉及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国企改革、推进自贸区法制化、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推进产业合理有序转移、理顺市场与法治关系、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

其中,《关于建立耕地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建议》、《关于深度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化的建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促进民间投资》三份材料的基本内容被民建中央采用,分别被转化为民建中央提案提交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三次和五次会议。

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本届以来,法制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264篇。其中,103篇信息被民建中央采纳并报送全国政协,15篇信息被全国政协采用。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修改建议、监察体制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民商事案件审理、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供给侧改革金融创新等方面。

其中,《行政审批权应同审批配套权一并下放》、《对完善“沪港通”相关制度的三项建议》、《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有四难》、《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六点建议》、《关于建立和完善征地留用地法律制度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媒体对证券类信息的传播须注明信息来源》等社情民意信息经全国政协采用并转送有关部门后,引起高度重视。

积极参加各项会议活动


法制委委员积极参加了民建中央重点专题调研、提案论证会;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民建中央“依法治国调研座谈会”、最高检与民主党派中央的联合调研活动等。

不断开拓创新,推动工作新实践,

设立“经济与法治”论坛

为进一步丰富专委会活动,打造具有民建特色的“法治理论研究品牌”,从2015年开始,法制委员会创新性地设立了“经济与法治”论坛,以“企业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与法治保障”等为主题,邀请相关法学专家、律师、企业家、媒体参加。

2015年“经济与法治”论坛在广西南宁举办2016年“经济与法治”论坛在湖南长沙举办

每届论坛参加人员规模约200人,论坛围绕当前中国最新的公平竞争机制方面的改革、市场开放、私权保护、法治保障等方面深入讨论,不仅丰富了专委会的活动,为民建中央提供了有价值的参政议政素材,也为推动地方法治环境建设、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智力服务。

5月,2017年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在福州召开。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郝明金出席会议并讲话。

郝明金充分肯定了法制委员会过去的工作并提出要求——

要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发挥委员会的整体作用,重点围绕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人民法院陪审员制度、产权制度的司法平等保护、民法总则实施中的问题、巡回法院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调研和探讨,为政党协商、全国两会、“两高”民主监督座谈会等提供高质量的参政议政素材,为会中央参政议政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本届法制委员会利用自身专业所长,发挥法学法律专家优势,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增强参政议政实效:

(一)坚持突出特色

法制委员会是民建中央汇聚法律人才、凝聚智力优势、服务参政议政的重要力量。法制委员会发挥专业优势,坚持突出特色,就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民建中央参加有关司法问题参政议政活动提出了许多具有较高质量和较高水平的政策建议。

(二)坚持问题导向

法制委员会将坚持问题导向作为开展建言献策、进行课题调研的工作原则,通过深入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国家大政方针,将法制委员会的调研方向与国家、社会的时政热点紧密结合,使法制委员会开展课题研究更加符合民建中央开展参政议政的工作需要,提交意见建议更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三)坚持共同参与

法制委员会坚持将共同参与作为组织各项活动的指导思想,委员们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高昂的热情,积极参加法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其中,2014年法制委员会“政府权力的纪律检查”、“政府金融监管法治化”等7项重点调研课题,共有16位委员参与课题调研,提交课题调研报告7份;

2015年“中国PPP制度及实施法律问题研究”等5项重点调研课题,共有24位委员参与课题调研,提交课题调研报告9份;

2016年“促进民间投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等3项重点调研课题,共有7位委员参与课题调研,提交课题调研报告3份。

(四)坚持成果运用

法制委员会始终将成果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参政议政成效的最终标准,着力推动将课题调研、学术成果等转化为参政议政材料,努力提升法制委各项工作的成果应用水平,使法制委委员提交的意见建议、提案素材等参政议政材料在实际工作中体现出应用价值。

(本文素材来源:民建中央网站、民建中央法制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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