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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民建中央关于发挥“四个群体”带动作用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

民建中央关于发挥“四个群体”带动作用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要求,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只有培育更多跨界复合型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并夯实人才制度基础和政策保障,才能实现乡村人才育得出、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以乡村“人才活”推动乡村振兴“满盘活”。建议抓好四个群体,多措并举促进多层次人才为乡村振兴增添活力。


1.吸引城市“能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吸引市民下乡、能人返乡、企业兴乡,探索创建各类返乡入乡创业园区,发挥返乡入乡能人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吸引他们进入乡村治理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或担任名誉职务。抓好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发挥公益机构引导人才支持乡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发掘一批乡村人才成功案例。


2.培养更多本地“土专家”“田秀才”。扩大职业教育供给,加大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实用技术培训力度,精准把握农村劳动力实际需求,创新培训形式、科学设计培训方法,让农民不离家门就能学到农业科技知识和职业技能。加强本土手艺传承人的挖掘与培养,建立技艺传承的长效发展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在乡村建设实训基地、乡村人才孵化基地、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基地。


3.抓好乡村干部这个“主心骨”。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鼓励引导发达地区各类高层次人才到欠发达地区挂职或任职,组织欠发达地区乡村书记到对口合作发达地区研学培训。推行干部“上下交流”,实现优势互补,下派干部、技术人员到乡村基层任职,定向提拔基层优秀干部到上级机关工作。


4.倡导建立基层乡村人才储备库。完善人才储备,实行建档备案和动态管理,全面了解掌握致富能手、大学生、技术能人、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的情况,切实把有利于乡村振兴,有利于农村产业发展的人才用起来,实现价值。探索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农技人才推广机制。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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