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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仙居丨廉洁过年 仙纪“放大招”——第二招:查“酒驾”

2018-02-11 仙居发布

春节要到了

你是否马上进入

吃吃喝喝停不下来的节奏?

 

但是

身为党员干部的你

可知道

在一些吃吃喝喝上稍不留意

就会违纪,甚至违法

比如

酒驾!醉驾!



2月8日晚,

仙居县纪委“节前”正风肃纪再出动,

针对“节日病”再出招!!

第二招:查“酒驾”

时间:2月8日晚19点-次日凌晨1点

出招:县正风肃纪检查组

地点:县城主干道路口

内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问题

方式:定点检查

 “过招”详情 

2月8日晚,县纪委联合县交警大队组成正风肃纪检查组,采取定点检查的方式,在县城各主要路口,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行动中,交警蜀黍们对过往车辆实行“逢车必查”,县纪委检查人员仔细观察,判断“酒驾”或“醉驾”人员是否为党员干部,必要时当场与相关单位联系核实。

在长达6个小时的检查中,检查组共发现1起“酒驾”行为,经核实该人员并非党员干部。看来我们党员干部对这方面的意识还是比较到位的


“喝酒不开车”,你遵守了吗???

司机一杯酒,亲人几多愁。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

……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各种关于“喝酒不开车”的警示语,以及活生生血淋淋的因“酒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惨痛案例。但是,还是会有很多人在动了酒杯后再去动方向盘。这种无论是心存侥幸,还是自恃驾驶技术一流,都将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后果相当严重!饮酒后驾驶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行政处罚;醉酒后驾驶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党员同志在受到上述处理外,还会受到党政纪处罚!在我们仙居和全国各地,都有党员干部因为“酒驾”“醉驾”被开除公职,令人惋惜!


“酒驾”“醉驾”有关处理规定

饮酒驾驶


条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


如果你是党员干部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



醉酒驾驶


条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党员干部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还将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理。


“酒驾”诚可怕,饭局不可抛,

奈何纪委频出招!

过年聚餐的你又该何去何从?

没错,

这里同样有一份“拆招”秘籍,

请笑纳!


“拆招”秘籍之二:防范“酒驾”“醉驾”问题

①自检“酒局”是否“合规”。接到“约酒单”时,请先冷静3分钟,想一想,这“酒局”能不能去,确保不合规的饭局绝不参加,不该喝的酒坚决不喝。

②尽量不喝酒。“你不必下班后还忙着应酬 一身酒气回家 老婆孩子都睡了 连句话也没人说 ”……中央八项规定将党员干部从酒局中解脱出来,就是为了大家有更多精力忙工作、陪家人,能不参加的应酬咱不参加,能不喝的酒咱不喝。可不要辜负组织的一番“美意”哦!

③不劝酒、不酗酒、不醉酒。如果非要喝点酒,那么切记不劝酒、不酗酒、不醉酒,时刻维护党员干部形象。毕竟“小酌怡情,大饮伤身”哪!

④坚决不“酒驾”“醉驾”。如果真的喝酒了,那么找代驾人员或叫家人朋友前来帮你开车吧,坚决不要存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之前总让你帮忙写文章的同事,这会儿总算可以派上用场了



“酒驾”危害猛于虎,

远离“酒驾”“醉驾”,

便能收获更多的幸福与圆满。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

更要时刻牢记

党员身份是自己的第一身份,

严守党纪党规,

恪守法律条规,

过年不贪杯!

酒后不开车!

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廉洁年!


正风肃纪举报电话

仙居县纪委:0576-12388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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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 xj781697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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