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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营企业,县人民法院这样做

仙居发布 2022-05-28


民营经济占仙居经济总量的90%以上

如何给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如何给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吃下司法“定心丸”

成为摆在县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两抓”年主题,用心践行“ 三服务”的决策部署,立足新情况、新问题,灵活施用“三度”策略,运用善意执行的理念,“留水养鱼”,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方利益,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书写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法院答卷”。


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产
 

  3月18日,在下各镇创新工业园区的一座厂房内,回访的法官看到工人正紧张有序地忙碌着。谁能想到,几个月前,厂房内的几家工艺品厂还面临着倒闭的困境。

 

  王某是其中一家工艺品厂的老板,他在一汽车零件厂的厂房内租了一层楼。7000多平方米的厂房里,像王某这样的工艺品厂还有5家,租期都到2019年年底。
 

  然而,该汽车零件厂早在王某租赁之前,就已将厂房抵押给了银行,之后由于资金链断裂,被银行起诉。法院判决该厂偿还银行本息20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很快查询到,该厂还负债600余万元,其中一个合伙人作为被告在法院甚至有100多个案件,欠款2000余万元。王某等6家企业的租赁关系均属无效。
 

  法院通常化的执行,就是涤除租赁,限期迁出,依法拍卖。这样一来,王某等6位企业主不仅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地方搬迁,停工期间高达上百万元的损失也是他们无法承受的。
 

  一边是6家工艺品厂的存亡,一边是对汽车零件厂的强制执行,为了保障各方利益,执行干警多次组织调解。最终,6位租户每人自愿将未支付的一年半租金提高20%,先偿还银行抵押贷款,法院则对厂房进行带租拍卖,要求竞拍买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为6家工艺品厂争取到一年半的缓冲时间。

  在多方努力下,2018年底,厂房成功拍得1600余万元,这起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6家岌岌可危的小微企业也得以重获新生,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这是县人民法院护航民营经济、服务发展大局的一个生动案例。这起案件的处理为之后其他涉执企业危机的妥善化解提供了范本。2018年,县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诉案件1913件。在执行过程中,对民营企业依法审慎采用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的方式,使企业逐步恢复“造血功能”,尽力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2018年以来,该院受理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执行案件791件,执结535件,结案标的1.07亿元,多起案件通过促成执行和解方式执结。
 

最大“程度”实现企业价值
 

  4月16日,在县法院刚刚结束的一场网络司法拍卖上,竞争异常激烈。经过180轮出价、160次延时,一处位于工艺品城占地6.5亩的房产以1450万元成交,比评估价整整高出855.5万元。
 

  这处厂房属于某工艺品公司的一部分。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负债累计达1.2亿元,县法院决定对其厂房依法进行司法拍卖。这起案件由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华海负责。

   “这处厂房占地28亩,建筑面积有2万多平方米。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样大体量的房产拍卖很可能出现流拍,或者拍不出理想的价格。”为此,王华海有了一个大胆设想,当地民营小微企业工业用房异常紧张,供应相当紧俏,如果把房产分成几部分拍卖,是不是能得出1+1>2的效果?
 

  于是,王华海先后与园区管委会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复沟通,探讨这个方案的可行性,了解政策是否允许、转户办证是否存在困难。同时对厂房内的建筑进行详细摸底,确保分块的土地和建筑之间没有关联。经过一个月的反复磋商,最终决定将厂房分成三部分拍卖。
 

  为了提高成交率和溢价率,该院还选择对三块厂房进行错峰拍卖,分别在今年1月、2月和4月推出拍品。最终,三个拍品不负众望,以总价7160万元的高价成交,比该公司自行买卖谈判的价格高出了3000多万元。
 

  “对于一些确实缺乏经营能力、资不抵债的企业,我们会依法及时进行司法拍卖,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由于一些资产拍卖对买家资格审查和条件要求高,破产企业资产经常出现被贱卖或流拍的情况。”王华海介绍,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同时为企业减轻债务,县法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实现破产企业财产价值最大化。2018年以来,共拍卖厂房5套,成交金额1.12亿元,平均溢价率47.92%。
 

最快“速度”为企业家服务
 

  “法官,我想来履行判决生效义务,能不能先帮我处理,我特地从贵州赶回来的。”4月12日上午,正在开会的执行法官官焕云接到被执行人冯某的电话。
 

  原来,仙居人冯某是贵州省某市的浙江商会会长,在贵州有家铸造公司。2013年,该公司与潘某合伙在贵州采矿。后因合伙协议产生纠纷,当地法院判决冯某夫妻以及该公司返还潘某279万元。
 

  2018年10月,潘某到冯某的财产所在地仙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冯某夫妻名下的一间房屋,并严格落实执行“三个一律”要求,对冯某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
 

  这下,让经常做“空中飞人”的冯某急得团团转。“我近期还有一笔生意要去香港谈,不能出境不能坐飞机,生意也做不成了。”于是,被限制高消费的冯某赶紧坐客车赶回仙居,希望能与潘某达成和解。
 

  当天,经办人官焕云了解情况后,立即放下手头工作主持调解。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最终签订了和解协议。下午4时,在收到冯某的执行款项后,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到公安局和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赶在周末前为冯某解除出入境限制和房产查封。
 

  第二天,买到飞机票的冯某匆匆赶回了贵州。
 

  改革开放后,不少头脑活络的仙居人走出大山,到外省创业兴业,不仅提高了仙居的知名度,也为家乡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法院该如何在公正公平执法的前提下,为这些仙居籍企业家排忧解难、快速高效地做好司法服务?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据了解,县法院全力为涉企执行案件和民营企业家开辟“绿色通道”,不论他们是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只要其需求合理,县法院都尽力满足。特别是对一些在外经商的企业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缩短执行周期,加快执结进度,方便企业家办事,为企业发展提供“加速度”。

 

强化院企常态化联络

打通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最后一公里’

完善对涉困企业的差异化处置

服务仙居经济转型发展


仙居县全媒体新闻中心

来源:沈芝秀 张茹颖

编辑:郑燕睆

签发:石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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