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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号通告丨关于加强全县居住出租房管理的通告

仙居发布 2022-05-28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9号)



为全力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全县居住出租房管理通告如下:1.房东对居住出租房屋管理负主体责任;2.疫情防控期间,房东禁止出租房屋;3.对已经出租的房屋且租客返乡未回的,疫情解除前一律不准租客返回仙居居住,房东负责做好劝阻工作,违反的追究房东责任;4.对已经出租的房屋且租客一直居住的,房东负责详细掌握租客的有关信息、活动轨迹和接触交往人员等情况,于2月4日17:00前报告所在乡镇街道。如房客在1月18日以后去过湖北、温州、温岭、黄岩等重点地区或与上述重点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史的,房东第一时间上报乡镇街道,配合做好房客的集中隔离工作。如房客在1月18日以后去过仙居外但没有到过上述重点地区、也没有与上述重点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史的,房东在上报乡镇街道的同时负责做好房客的居家隔离工作。如房客一直没有离开仙居的,房东要按照标准做好防控工作;5. 疫情防控期间,房屋中介机构一律停止中介服务。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仙居县全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吴亚平

签发:齐成峰


往期回顾: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第4号通告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第5号通告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第6号通告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第7号通告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第8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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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第13号通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第14号)第15号通告丨提供有价值的疫情防控线索,最高奖励1000元!
第16号通告丨关于开展“全民不出门”行动的通告,请市民自觉做到不出门!请转发!第17号通告丨关于暂停全县部分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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