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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波“硬核”复工防疫指南来了!请仔细阅读
2、开放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3、仙居书院 日常开放、管理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书院管理工作联系人名单详见附件)。
(1)承诺制。恢复开放的书院,必须落实主体责任,配足测温仪、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资。
(2)实名制。所有进入场所人员均要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人员方可进入,确保人员可追溯。
(3)限人制。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接待人数不能超过该场所座位数的二分之一,提倡每位人员在书院时间不超过1小时,借阅活动中保持1.5米以上距离。
(4)消毒制。加强场所内自然通风换气,开放期间对场所内外公共部位(桌椅、阅读区、书架、楼梯、门把手、卫生间等)每日消毒不少于两次。
(5)安全制。严禁人员带易燃易爆品进书院,加强用火、用电等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书院内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持书院干净整洁。
2、开放时间:8:30—17:00,16:30分之后谢绝入馆。
3、统一出入口:开放期间,实行边门(值班室)出入,所有读者均从边门进出,其他出入口实行关闭。
4、入馆查验:读者到馆借阅,需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或市民卡、“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确认无呼吸道异常症状、体温正常、口罩佩戴正确方可入馆。
5、人流管控:在馆读者限额30人,入馆人数达到限额时,出一个方能进一个,提倡每位读者在馆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读者在馆内找书、借书,请全程佩戴口罩,借阅活动中读者之间应保持1.5米以上距离。
6、室内开启还书绿色通道和自助借还书设备,引导读者使用自助借还设备,读者还书无需预约,还书完毕即离开,如要进馆借阅图书,需保持距离有序等候。
7、全面消毒馆内上架图书。
8、通风保障:因通风需要,馆内空调暂停使用,窗户全部开启。
9、馆内综合自修室、县城所有和合书吧(自助图书馆)、乡镇分馆和汽车图书馆仍暂时关闭,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仙居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
2、恢复经营前必须准备好测温仪、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每日对经营场所各功能分区、设施设备等进行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3、健身房复工需向属地乡镇街道和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只限会员预约,限制场馆内运动人数,做好在场人员密度的管控工作。不可开放团操课、游泳池和淋浴设施。
4、人员入场需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持有绿色健康码,异常者一律拒绝入内并按规定登记上报。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扎堆,人与人之间保持2米以上距离。
5、全面加强人员监测。对全体在岗员工每日上下午各进行一次以上体温监测,并落实专人做好记录和管理,如出现疑似症状人员的,立即向所属乡镇(街道)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6、加大健康宣传力度,从业人员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正确对待舆情,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关注国家及各级政府发布的相关通告,并严格遵守。
足浴店、美容院、公共浴场
(仅限淋浴服务)复工防疫指南
2、人员信息要掌握。建立复工人员健康档案。掌握所有进入场所人员的健康状况,进入场所要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测量体温,并做好信息登记。
3、防疫物资要充足。购置足量的的个人防护、体温监测、消毒药械等物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物资保障。
4、个人防护要规范。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为顾客服务前后都要用75%酒精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手部。
5、人员聚集要严控。严格控制客流量,采取提前预约、错时服务,顾客不得聚集。浴室仅限开放淋浴服务,禁止使用池浴。足浴原则要求顾客一人一间(或同间隔位)。
6、用品用具要消毒。提供给顾客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毛巾、美容工具等)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7、公共卫生要管好。复工前对场所环境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复工后,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对公共区域和台面进行每日两次消毒并登记。确保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允许使用壁挂式空调、立柜式空调,空调过滤网定期消毒,不得使用中央空调。
8、异常报告要及时。发现“红码”、“黄码”及发热、呼吸道症状等人员要第一时间通知属地乡镇(街道)。
9、垃圾处理要分类。加强废弃口罩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集中回收处置。
10、健康教育要到位。积极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张贴宣传标识,提醒员工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2、恢复经营前必须准备好测温仪、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加强员工疫情防控基本知识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员工个人卫生、更衣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
3、保持环境清洁,开窗通风,无法通风的密闭空间暂不开放。落实消杀工作,茶器具使用过立即清洗,做到一用一清洗、一用一消毒;对经常触摸的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每天在营业期间消毒2~3次,包间客人离开后,需立即对包间环境、设施、桌椅做好清洁消毒。
4、加强人员管控,顾客进入场所前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核验健康码绿码。如发现有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顾客,一律不得进入,立即向所属乡镇(街道)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5、要控制顾客人员总量,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每桌就座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拉大顾客就座间隔距离,顾客间隔应保持在 1 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制定顾客人员可追溯制度,形成档案管理,按时间顺序每桌登记至少一名茶座客人的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6、主动配合开展防疫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务室复工防疫指南
2、所有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不得接诊有发热、呼吸道症状、腹泻、相关流行病学史等患者,并在入口等醒目处张贴告示提醒。
3、加强员工健康监测管理。按照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所有恢复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工作人员主动健康申报、主动健康监测制度,避免医源性感染。如发现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呼吸道、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停止诊疗活动,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4、严格进行全员培训。所有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必须完成全员疫情防控、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后才可恢复诊疗工作。
5、口腔诊疗服务一律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有序恢复口腔等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序恢复诊疗活动。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取消前不开展牙周超声洁治、牙齿种植植入手术和冠桥等牙体预备等操作时间较长、气溶胶产生较多的口腔择期手术和治疗。
6、加强预检分诊工作。要在入口处对所有前来就诊的患者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询问症状和流行病学史,排除可疑后方可就诊。如发现有红、黄码的患者以及有发热、呼吸道感染、腹泻等症状的病人,应立即管控隔离并按要求报告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做好登记,按规范转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7、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时,首先排查是否存在感染新冠肺炎可能,并在相关病历上详实书写。
8、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防护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备足物资,做好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9、加强患者及陪同人员管理。对每一位就诊患者做好登记,科学间隔每名患者就诊时间,杜绝就诊人员聚集,减少交叉感染。患者及家属就诊时必须佩戴口罩,最多留一位家属陪同,等候时保持1.5米安全距离。
10、强化诊疗场所内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管理和医疗机构及隔离场所内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按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仙居县全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应倩颖
审核:齐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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