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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开始了,详情请看这里

仙居发布 2022-05-28

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政工职评办关于政工系列专业职务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就2020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评审原则

1、坚持从严要求、择优申报原则。严格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评审规则,从严掌握思政工作专业任职资格条件,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拔进政工队伍中来。

2、坚持实绩导向、客观评审原则。强化以思政工作业绩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根据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属性和岗位特点,以反映专业水平、能力贡献、岗位履职绩效、成果作用发挥为重点,开展评审工作。

3、坚持评聘结合、以岗用人原则。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置政工岗位,设置政工岗位并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统一管理的,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评聘。

02

申报对象和条件

此次政工专业职务的申报对象为我市各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非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纳入评审范围。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可比照参评。申报条件参照《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浙江省高级政工师评价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资历计算时间和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另外2019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不再申报;2019年12月31日前申报但未评审通过的人员,没有新增业绩的,不得申报。

03

申报材料

各中评委或有关单位负责集中报送相关材料,省政工职评办不接受个人报送。

1、初级、中级职称个人送审材料

(1)申报材料清单1份(贴在材料袋上);
(2)《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3)《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统一使用A3纸打印,一式15份。
(4)申请人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小2寸证件照2张;
(5)申报人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评价及岗位从业证明;
(6)参评政工师的须提供初级政工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核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报人员提交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8)各类继续教育证明(申报对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参加各类思政工作培训学习证明,干部网络学院学习以及学习强国学习的积分证明都可记入申报表);
(9)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复印件(加盖人力资源部门的公章)1套;
(10)申报对象担任现任思政工作职务的任职文件1份,没有任职文件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其专职思政岗位的证明1份;
(11)《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1份;
(12)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13)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论文,申报初级2篇,中级3篇以上。提供复印件1套(包括: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文章正文)。
(14)《思政工作经验推介情况表》1份及相关说明材料复印件1套;个人和所在单位获得的思政工作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15)《破格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破格申报对象填写)1份;
(16)政工人员专业职务申报人员花名册。

2、高级政工师职称个人送审材料

(1)申报材料清单1份;
(2)《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3)《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统一使用A3纸打印,一式5份;
(4)本人小2寸证件照2张;
(5)申报人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报人单位思政工作评价及岗位从业证明;
(7)政工资格证书复印件(若政工任职资格是转评获得的,还需提供转评之前的专业资格证书);
(8)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核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报人员提交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9)继续教育证明(各类思政工作培训学习证明,以及学习强国学习的积分证明);
(10)近3年年度考核材料(需加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1份;
(11)个人任职文件和任现职以来的思政工作总结报告各1份;
(12)《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1份。
(13)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14)符合高级政工师评价标准的个人业绩材料1套。

3、材料装订要求

高级职称个人送审材料中第2、3项各自单独装订,第5-13项装订成一册,第14项单独装订成册,所有材料要求一人一袋,并在材料袋封面粘贴第1项(申报材料清单)。
初、中级职称正常申报对象请将送审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编制目录。
破格申报对象需将《破格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插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之后,再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编制目录。

04

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向本单位的职能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所需表格一律使用政工专业类表格,不得使用其它专业的表格。高级各类表格和评价标准可以从浙江文明网(www.zjwmw.cn)权威发布版块的通知公告栏内下载。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打印清晰,统一按A4纸规格大小装订完备。其中,表格打印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和字体大小作调整。初级、中级各类表格详见附件。

2、单位审核上报。各县(市、区)职评办和市直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所有复印件均须核对原件并盖章后方能上报,审核完成后,请及时退还原件。申报对象材料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综合情况表》的本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公示无异议的,再按照相关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市中评委。

3、请各地各单位送审材料时,填写《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并上报。市中评委接收材料截止9月20日,逾期恕不受理。

05

评审时间安排

政工系列中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拟于9月底召开,各县(市、区)政工系列初级专业职务评审会议时间由各县(市、区)确定,如申报对象数量少的可委托市中评委评审。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并于9月18日(星期五)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送至宣传部宣传科,联系电话:87816971。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以下附件:

1、《评审材料目录》
2、《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
3、《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
4、《个人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思想政治工作业绩评价》
6、《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7、《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8、《经验推介情况表》
9、《破格推荐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10、《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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