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清明期间,历来是我县森林火灾多发时期,为贯彻全国、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晰工作职责,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各乡镇、街道务必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列入当前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加以研究,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严格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做到乡镇包村、村包户,确保森林防火责任进村入户、到岗到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加强火源管控,落实落细预防措施。要针对清明期间在林区上坟祭祖较多的实际,结合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力量,坚决管住火源。每个乡镇每天至少要安排一辆巡逻车,在辖区内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凡进入林区活动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仙居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禁火令》、《仙居县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规定。全县的护林员必须全部上岗到位,配戴统一的护林防火标识,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及喊话器,加大巡查密度,认真履行巡山管火职责。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林区入口等重点火险区,要增派巡查人员,设卡强制收缴烟花爆竹、蜡烛等违禁祭祀物品,做到严防死守,杜绝火源进山入林,坚决制止野外违规用火,确保林区无明火上坟祭祖现象。
三、强化应急处置,全面提升扑救能力。要专门制定和完善清明节期间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扑火机具的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森林灭火队伍要靠前布防,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快速组织、科学扑救,确保早发现、早处置。同时,要确保扑火人员人身安全,严防伤亡事故发生。
四、持续防火宣传,全力营造防火氛围。要大力宣传《仙居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禁火令》、《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并保证宣传力度、宣传频率。灵活利用森林防火巡逻车,在巡查辖区内森林火情的同时,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注重运用发挥正面先进典型和反面警示案例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防患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灭火氛围,倡导文明扫墓、文明祭祖。尤其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祭祖意识和做好森林消防工作自觉性,为全县广大群众文明祭祖做好表率。
仙居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3月23日
清明将至
护林防火要常记心间
以下森林防火“十不要”
请仔细收好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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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全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应倩颖
审核: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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