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翟欣欣请你当律师,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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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整理
上图为某律师煽动公众抨击其他律师
上图为某律师态度180度大翻转,成为最大热点
01
晚上八点,在一群律师的饭桌上。
做刑辩的A律师看了某大状的微博,大骂一声“*B,丢了我们律师的脸。”
A律师只做刑事案件,他一直引以为傲的是自己收费和其他单纯追逐利益的律师有本质区别。
其他律师是看你的承受上限是多少就争取要多少,而他则是自己能接受多少才收多少。
他认为律师眼中不能只有利益,而忽视了其他东西,比如朴素的正义观、基本的怜悯心以及正确的价值导向。
当然律师A也不是滥好人,毕竟律师还是要吃饭、要生活、要有更高层次的追求。
某大状的反复无常小人行径无疑踢中了A律师的要害。
没想到以前人五人六的,谁知道看到能出名就跳的比谁还快,前面为蹭热点义正言辞的批驳其他律师,后面自己转手接案成为实现最热人物,当真是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律师A在吹了一瓶酒后念叨,“出名的确有很多种,有的人流芳百世,有的人遗臭万年,当真是一颗老鼠……”
02
同桌的B律师接过手机,看了看,然后微微一笑。
“律师本就是一项普通的法律服务工作,大家是靠提供法律服务赚钱,这个和买卖东西并没有区别。”
“一个愿买,一个愿卖。碍着你什么事了?”
“如果你再哔哔,不排除合理怀疑,你是因为没有接到这一单而心生嫉妒。”
律师A听的直翻白眼。
律师B放下手中的酱骨,继续喷洒着唾沫:
“朴素的正义观的确没有错,而且值得人敬仰。但如果任何事情都往正义上套,则会导致法治的倒退。”
“包青天式的法官在古代一出场大家都喊青天大老爷,为什么?审理裁判者都是县官,本来就统管一县人、财、物,如果青天大老爷不能为你做主那你基本就没有指望了。这是十足的人治社会”
“但现在并非人治,而是法治,法治社会如果还主张包青天式的法官,那就是弱化了证据裁判,强化了当权者对个案的影响,就此不仅不利于法治理念的推进,还会使别有用心之人为博取当权者关注而另辟他径,常见的就是通过闹访或者上访,或者把自己包装成弱势群体博取公众同情从而影响裁判。”
“所以我们律师就负责出卖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就行了,至于伸张正义那是法官的工作。”
说完,B律师赶快又夹了一块牛鞭。“还是这玩意儿好,壮阳。”
03
才拿到法律资格证的C律师不同意,直接拍桌子指着B律师:
“什么玩意儿,你平时两头收钱就算了,现在还在歪曲道理,什么弱化证据裁判?什么舆论强奸司法?什么闹访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切都是谬论!”
B律师牛鞭一直哽在喉咙,没法答话。
“如果没有正义观,我们收着昧心的钱,做着昧心的事,以后都会有报应,俗话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今日果、昨日因,戏文上面都说了,没有人品的讼棍最后基本上都绝后……”
B律师一口吞下牛鞭,半晌没有答话。
04
法理学研究生才毕业学的D律师听不下去了。
“大家都是学法律的,法律这东西首先讲辩证,本来就是一分为二的看;法律这东西其次讲辩论,你一棍子打死人谁还和你争辩,而且动不动就上纲上线属于遗毒;法律这东西最后还有个认识不统一,案件上不都还有因为认识不同而改判的嘛?”
C律师只有气呼呼的坐下。
“C律,你这个月是不是还没有开张?”D律师举起酒杯问道。
“我不为稻粱谋。”C律师气呼呼的坐下猛吃了一口鱼肉,但好像又被刺卡住了,在不停的喊米饭米饭。
“A律,你之前办的案件,当事人说感谢你翻案,后来感谢你没有?”
“翻案我就已经满足了,至于他之后感谢没有,我不在乎。”律师A颇为不在意的说道。
“但是你这个季度的房租不是要到期了么?”
律师A一听,眉头不由得一挑。“房价一涨,房租就跟着涨,这政府限的是什么价,妈的还要不要我们活了……”
律师D接着之前的话谈道“B说的有错么?我们律师不正是靠出卖自己的知识过活么?”
“大家千辛万苦通过司法考试做律师,谁不想自己以后能过的好一点,谁不想自己以后能让家人过的好一点?”
“但凡家里经济条件不错,谁愿意出来做律师?做律师受不受气?当然受气。但是做不做?肯定要做。为什么?不做这个我们又能做什么。”
“既然做了律师这行,我们要不要讲节操?要讲。什么时候讲?自己能活下去的时候讲。每天被催房租、催水电费、催婚,你们谁敢说自己经济宽裕。每天被催案件快一点、催结果好一点、催工作做的精细一点,你谁敢说搞的定当事人。”
“如果有这个案子你们接不接,反正我肯定接。不要当着小律师的命,操着大司法的心。说实话,能反复无常到全国都出名也算出名,如果这样就能接到这个活儿,我也干!”
律师D越说越兴奋。
“律师没有伸张正义的义务,成熟的律师应该抛弃毫无用处的正义观、怜悯心,成熟的律师应该在商言商,成熟的律师应该抛弃情怀,追逐更大限度的利润。”
律师A、C看着越来越兴奋的律师B、D,不知道是自己错了,还是他们错了。
05
一桌人你一句我一句,餐馆老板看不下去了。
“能不能小声一点,等会楼上要扔东西了。”
谁知立即就是一顿回嘴。
“扔下来全栋楼都要承担责任,我们不怕……”
“大声说话是我们的权利……”
“小声就是向假民主妥协,我们是宣扬正义……”
“一切存在就是合理,大声不一定是喧哗……”
“我们是在实现马基雅维利的最高层次追求……”
餐馆老板一看、一愣,马上吼道。“打烊了,打折后一共888,抹去零头收880,谁结账?”
全场安静。。。。。。
A律师出面:“老板,我们都还是实习律师,收入还很低,打个折……”
06
律师A、B、C、D都是实习律师,也就是刚入行的青年律师。他们都是才毕业的学生,律师也没有律师学校,他们在进入律师行业后都是一张张白纸。他们知道如何当律师?当然不知道,他们价值观的形成完全来源于所谓的律师前辈。
刑辩大家易大状喜欢讲课,喜欢向青年律师传道授业解惑,在他的课堂没有营销,有的只是自己在一件件案件中实现了人生价值。
我想对于很多青年律师来说他是被模仿、崇拜的对象,平日里,课堂上,我想易大状一定会告诉学员要有情怀、要讲诚信、要心存正义。
但这次易大状亲自上的示范课实在和平日里教的不一样。
其先通过煽动公众批判同行蹭到第一波热点,后又摇身一变,打入对方战垒,成功蹭到第二波热点。这种“打脸”式的“变脸”行为,实在让旁人琢磨不透,这到底是错误的课堂示范还是正确的营销示范呢?
在此,本人作为一名不知名的刑辩小律,有一句话想对易大状说,虽然我不承认您是刑辩大家,但既然你通过营销走在了前面,也就希望你能为所有的青年律师做好榜样。不管你与关律师之间的对话是“拿她人钱财,必须替她人消灾”的“真”翻转,还是原本就是一场“熟人”之间“联手策划”的一场“假”调侃。但这种拉低律师形象,使公众对律师的印象变为“反复无常”、“两面三刀”的做法,不仅会使您个人的名誉陷入危机,还会亲手埋葬了崇拜你的青年律师!
最后,尽管本人名微言轻,与易大状的“江湖地位”相差悬殊。但在此,本人还是想敬告各位青年律师:莫学此人、莫入此道、诚信执业、口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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