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名、蓝煜昕、高皓、史迈|第三次分配:更高维度的财富及其分配机制
原文刊发:《中国行政管理》2021年第12期
作者:王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蓝煜昕,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高皓,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家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史迈(通讯作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
[摘 要] 近期,第三次分配问题再次成为理论界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本文提出一个全新的认知框架,尝试站在财富升维的视角解读第三次分配。我们认为,三次分配都关乎财富及其分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主要发生在经济领域,是财富分配的两种解决方案: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市场机制强调产权和效率,政府干预强调公平和正义,都是对财富的归属及其权益这一问题进行的规范与诠释。第三次分配超越了财富的归属及其权益这一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问题,它的核心不再是财富如何在不同人群之间分配,而是藉由财富及其分配如何来改善社会进而改善人的社会过程,从而指向财富的升维、人与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这一哲学命题。因而在现实中,第三次分配直接表现为财富向善的种种公益慈善实践。
[关键词] 第三次分配;财富升维;社会过程;公益慈善
藉由财富向善所表现出的第三次分配是人类进入丰裕社会的一个重大制度创新,它是人类在财富不断创造和积累的基础上,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进而在探索共同富裕的进程中通过财富向善的种种实践,逐步展现的更高维度的财富及其分配机制。第三次分配尚在探索和实践中。本文在作者此前发表的基础上,[1]基于最新研究,从如下五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财富积累:第三次分配的基础与主体
人类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是关于财富的历史。关于财富,有两大基本问题:一是创造财富,二是分配财富。这被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定义为经济学的两大目标:创造财富以“富国”,分配财富以“裕民”。
解放生产力,发展经济,都是为了创造财富。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制度演进,财富的爆炸性增长成为越来越显著的特征。拜因霍克的研究表明:在人类250万年的漫长历程中,超过97%的财富是在最近0.01%的历史阶段被创造出来的。[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富大幅增长。据李扬等人测算,从2000年至2019年,我国财富总量从不足39万亿元增长到675.5万亿元,20年间财富的复合年均增速为16.2%,高于同期GDP的年均增速(12.8%)。[3]
随着财富的巨大增长,我国富国裕民的基本格局已经达成。若以国家为单元,作为流量概念的GDP反映的是一国全部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而作为存量概念的财富净值(政府及国民总资产减总负债)则反映了国家综合实力和国民丰裕水平。据测算,2019年我国675.5万亿元的财富总量中,居民部门财富为512.6万亿元,占比76%;政府部门财富为162.8万亿元,占比24%。[4]以资产类别视角看,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317.9万元,以实物资产为主,其中住房资产占比59.1%,金融资产占比20.4%。①(① 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调查课题组于 2020 年 7 月发布的《 2019 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实现富国裕民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2018年数据显示,我国GDP已相当于美国的65%,社会净财富相当于美国的80%,且超过紧随其后的日、德、法、英四国的总和。[5]2021年2月,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表示:我国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按照联合国的标准我国提前10年实现了减贫目标,“创造了消除绝对贫困这一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指导思想。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民不但创造了规模巨大的财富总量,也形成了为数众多的先富群体。高净值、超高净值与榜单级人群是以财富净值划分的三大先富群体。我国三大先富群体的人数和财富总量实现了大幅增长。据《新财富》测算,我国最富有的榜单级人群(500人)2021年总财富17.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0%;①据波士顿咨询公司测算,我国超高净值人士(7800人)2021年总财富2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6.5%;②据招商银行测算,我国高净值人士(262万人)2021年总财富84万亿元,过去两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15%。③据另一项测算,我国财富净值前10%的人口财富占全体国民财富的比重从1995年的40.8%增长到2015年的67.4%;前1%的人口财富占全体国民财富的比重从1995年的15.8%增长到2015年的29.6%。[6]可见,在财富获得巨大增长的同时,财富分配不平衡加剧,贫富差距显著扩大。(① 参考新财富于2021 年5 月发布的《 2021 新财富500 富人榜》。② 参考波士顿咨询公司(BCG)于2021 年6 月发布的 GlobalWealth 2021。③ 参考招商银行与2021年5月发布的《 2 02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
当前,我国的国民财富正在发生两大趋势性变化:一是GDP增速下降所带来的财富产出效率显著降低,二是集中大规模传承所带来的财富毁灭重大风险。财富的产出效率可以用会计学中的净资产收益率(ROE)概念来解读,财富(与净资产同义)是创造收入和利润的基础。创造单位收入所需要的财富数值越高,产出效率就越低。据测算,我国财富总量与GDP之比从2000年的350%上升至2018年的613%,反映出财富产出效率的较快下降。[7]
与此同时,当年勇立潮头创业创富的第一代财富人群已逐渐老去,我国即将迎来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财富传承。据中国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调研(2020年),我国高净值人群的构成大体为:实业经营者73.33%,金融投资者12.95%,高工薪人群8.20%,财富继承者5.52%。④可见我国现有财富人群主要是数千万民营企业家。目前我国的大规模财富代际传承尚未实现,但财富传承一直是世界性的难题,传承中伴随着剧烈的财富毁灭。据《商业周刊》数据,美国能够成功传承到二代的比例不到40%,传承到三代的不到13%。与海外相比,我国民营企业家还面对着独生子女、转型升级、融资难贵、大国竞争等一系列传承的额外负担和挑战。即使按美国数据乐观估算,我国3200多万家民营企业中可能有超过60%即近2000万家在传承过程中会走向消亡。千万家民营企业的生死存亡,可能会影响到高达数亿规模的就业和数万亿规模的税收,由此带来经济增长、就业吸纳、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成为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灰犀牛”。(④ 参考中国银行业协会-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私人银行研究课题组于2020 年12 月发布的《 中国私人银行发展报告(2020)》。)
综上,无论在宏观上还是微观上,我国财富的创造和积累都已达到前所未有的历史进程。这一巨大的财富洪流预示着加尔布雷斯所说的“丰裕社会”(affluent society)在我国已初见端倪,[8]这也使得我们有必要对财富认知方式有所变革,从而去更好地认知财富及其分配机制,并与其谋求更好的共生关系。⑤因此,无论对于具体的财富拥有者个体来说,还是对抽象的丰裕社会整体而言,都面临一个重大问题:财富向何?向富——继续投资,前路茫茫;向贵——用于消费,其行趑趄;向子孙——如何传承?向外还是向内,向前还是向后?第三次分配则提示我们,还有一种重要选择——财富向善。(⑤ 我国现在虽已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的目标,但客观上来看,仍距离马克思所构想的“按需分配”的理想状态依然存在一定距离。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丰裕时代”的逐渐到来,沿用以往建立在“稀缺”或“贫困”等底线思维去理解当下和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无疑会面临诸多局限。对于这一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家柯亨认为,在当前这种“次富裕时代”的阶段,人们便已具备了通过非胁迫性手段实现分配正义的基本条件。[9]这一观点与本文对第三次分配的理解不谋而合。)
二、财富向善:第三次分配的实践探索
事实上,财富向善的进程在近年来堪称一路高歌、蓬勃发展。这其实是一个令人欣喜并有温度的社会进程,若将这一进程投射到胡塞尔所谓的“生活世界”,[10]或哈贝马斯语境下的“交往行为”时,[11]必是一种超越物质、且更为温情的社会互动过程,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与互助。而在实践话语中,我们更习惯于将这个过程表述为“公益慈善”。由此看来,第三次分配并不陌生,除了前述的财富积累,其鲜活的实践早已根植于我们的文化与生活中。随着丰裕社会的到来,公益慈善已然成为一种具有丰富内涵乃至时髦的价值表达方式。其规模之宏大,领域之宽广,主体之众多,参与之活跃,模式之创新,迭代之快速,背后的文化系谱之多元,[12]或许已大大超出厉以宁先生当年提出“第三次分配”这一概念时的想象。应当说,在财富向善的进程下,公益慈善已成为第三次分配最直观的实践探索。
(一)财富向善驱动下的资源汇集
财富向善驱动下的资源汇集有两个突出的表现:一是慈善捐赠的增长,二是与之相应的慈善组织的增长,其结果是带来公益慈善总体规模的扩大。
其一,慈善捐赠的增长。它反映出个人及企业的财富转化为具有公共性的慈善资源且快速聚集的过程。据统计,我国年度社会捐赠总额2008年因汶川地震突破千亿元,其后多年在千亿元上下徘徊,近年来逐渐提速,2017年以来年度捐赠连续四年突破1200亿元,2017年至2020年累积捐赠总额逾5000亿元。据测算,我国近年来慈善资源总量一直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其总规模已于2018年达到3407.26亿元。除社会捐赠外,作为其主要构成部分的彩票公益金和志愿服务所贡献的价值也都在千亿元规模上下。[13]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我国社会捐赠总额中私人捐赠持续增大,尤其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名义的大额捐赠增长显著。据“胡润慈善榜”数据,2020年来自16个城市的39位最慷慨慈善家捐赠均超亿元,共计捐赠301亿元。其中53%以企业名义捐赠,47%以个人或家族名义捐赠。①另从个别企业的捐赠看,据统计,近三年来配合国家精准扶贫战略,超三成上市公司总计捐赠64.62亿元;有8家民企捐赠超10亿元,其中拼多多120亿元,美的63亿元,恒大30亿元,碧桂园、字节跳动和腾讯各逾20亿元。另外,《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慈善信托持续增大,截至2020年底,累计备案的慈善信托数量已达482单,合同规模逾24.7亿元。②(① 参考胡润研究院于2021 年 5 月发布的《 2 021胡润慈善榜》。② 参考民政部于2021 年9 月发布的《2020 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
其二,慈善组织的增长。据民政部数据,我国现有致力于各类慈善活动与其他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总数已达89.4万家,比十年前翻了一番,③社会组织专职就业人数已逾千万。[14]其中,致力于慈善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发展尤为迅速,前者的数量从2011年的20.4万家,增长至2020年的51.1万家;后者数量虽少但增幅最大,其总量从2010年的2200家增至2020年的8432家,近十年来的年均增率高达13.9%。④耐人寻味的是,当前驱动这种增长的主要因素越来越多来源于不同于既往的所谓“新势力”:那些有向善需求的财富更倾向于“用脚投票”,推动或激励着慈善生态走向更加多元的格局。以近年来增速最快的基金会为例,据统计,从前几乎被忽略的非公募基金会,其数量占比从2004年的25%猛增到2017年的75%;从前不值一提的中小型基金会(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在2008-2017年间对基金会整体规模增长的贡献率高达85%以上;个人基金会和企业基金会过去10年的年均增速高达25%,其净资产规模扩大了11倍之巨,平均增长率达31%。[15](③ 参考民政部于2021 年9 月发布的《2020 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④ 参考民政部于2021 年9 月发布的《2020 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
(二)财富向善激励下的慈善生态改善
如果说上述过程体现了财富向善进程中公益慈善“由少到多”的数量变化,那么慈善生态的改善体现的则是“由粗放及精准、由低效到高效”的质性飞跃。财富向善所带来的不仅是资源,也必然伴随着更为丰富的技术手段、更为广阔的社会关注以及更为澎湃的创新动力。这一点,在当下“互联网+慈善”的风起云涌中,可谓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从“99公益日”到“水滴筹”,从“公益宝贝”到“蚂蚁森林”,从“益童伙伴”到“头条寻人”,这些平台以其跳跃的创意、透明的机制和直达受益人的温度与速度更新慈善的样态,成为网络时代回报社会最受青睐的慈善舞台。此外,高校基金会异军突起,动辄上亿规模的校园捐赠和校友公益,不仅改善了大学的基础设施,也在年轻人头脑中播种了公益梦想。另外,在沙漠之乡阿拉善,在千佛之洞莫高窟,在公益徒步善行者,在疫情肆虐的武汉,在千年洪灾的河南,涌现出一批批企业家志愿者,甚至有业绩不善却善心无疆的企业,引发网民如潮的点赞。
当然,慈善生态的改善是多方合力作用的结果。近年来我国慈善法治建设、政策创制和制度环境大大改善,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进,政社合作空前活跃;支持性组织和平台建设有重大突破,慈善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度大大提高;各级党政部门推动的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推进,对口援建等“先富帮后富”模式稳步推进。同时,公益慈善与精准扶贫、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相结合,与互联网等新技术、新趋势相结合,涌现出大量创新形式,激发起全社会更加活跃和积极的慈善参与。
2016年颁布的《慈善法》修改在即,修法中讨论最多的是如何让慈善组织做多、做大、做强、做专业;如何让更多的慈善资源能够进入公益之蓝海;如何让更多的高收入高净值人群和各类企业能够通过高效透明和专业的慈善事业更好地回报社会。为此要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降低慈善认定门槛,丰富慈善组织形式,提高慈善服务效能,建立专业的慈善人才队伍,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和政社合作机制等等。
总之,公益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包括《慈善法》在内的各种制度改进与创新,成为推进财富向善最为活跃和积极的社会过程。[16]
三、社会过程:第三次分配的内在机制及其本质
由上可见,与财富积累的经济过程相比,第三次分配更多表现为财富向善的社会过程。从经验与现象层面看,当个人、家庭及企业的财富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或超过一定阶段,就会出现财富向善的取向,相应的社会过程也随之启动。然而,财富向善的社会过程究竟是如何实现的?在什么条件下财富积累会转向财富向善?有哪些因素推动了财富向善?如何理解财富向善进而第三次分配的本质?
(一)道德力量:第三次分配的牵引力
在20世纪90年代前期,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首先提出“第三次分配”的概念,他强调在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之外,存在“道德的力量影响下的收入分配”。他在《哲学研究》上发表《关于经济伦理的几个问题》一文,详细探讨由道德力量所牵引的“第三次分配”,[17]并于1999年出版了《超越市场与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一书,论述第三次分配中的道德力量。[18]
更早从经济视角关注并论述道德力量的是亚当·斯密。在其与《国富论》齐名的传世之作《道德情操论》中,深入探讨了道德、正义、美德、幸福等伦理问题,也讨论了克己、效用等经济学命题,并较为深入地论及“利他”这一与主流经济学家历来奉为圭臬的“经济人”假设相悖的问题。[19]
道德力量何以成为第三次分配的牵引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积累有其自身的规律,当财富积累的内在冲动及其外部性超越了市场规律及其秩序的边界,会导致贫富两极分化等种种社会问题乃至引发冲突。这些冲突上升到精神和道德层面,往往推动对财富向善、社会和解等一系列问题的反思和相应的慈善实践。被美国比索普和格林描绘为富人拯救世界的“慈善资本主义”,所指的就是这类道德力量所牵引的慈善行为。[20]有学者探讨了人类从利他主义而生的“互助”本能及其道德起源,说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自私自利其实一直就不是最优的制度安排;[21]更有学者站在正义的立场强调分配正义是资本主义制度伦理的题中应有之义。[22]
可以说,道德力量从一开始就是悬在财富及其拥有者头顶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这把剑最初露出锋芒是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美国。当财富如滚滚洪流涌向顶级富豪及其家族的时候,他们中的一批先觉者感受到隐隐寒光,被称为“钢铁大王”的卡耐基在其晚年发出了“拥巨富而死者以耻辱终”的警醒,他捐出其毕生财富用于教育等慈善事业,掀起了财富向善的潮涌。20世纪50年代末,在美国经历发展的“黄金时代”时,这把剑又一次露出了锋芒。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以《丰裕社会》一书敲响了古典经济学的丧钟,呼吁富人和美国社会都要学会“与财富共生”。[23]到了20世纪90年代前期,这把剑在中国展露其锋芒,并最终剑指“第三次分配”。这当是中国的幸运!因为这与中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改革方向密切相关。厉以宁作为市场经济改革的首倡者,他不仅深知市场经济能够发展中国,也前瞻性地深忧市场失灵的弊害,而指望藉“第三次分配”唤起人们的良知并激发起包括公益慈善在内的更多积极的社会机制,从而为市场经济的改革提供道德力量的支持。
(二)理性选择:财富向善的微观基础
在何种条件下道德力量会推动财富向善?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产权。拥有财富的主体是人。人的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作为财富主体的人不仅生命有限且有社会属性。当财富的不断积累受到个体生命有限性的制约,财富如何延续如何传承就成为挑战财富产权的社会问题;同时,人的社会属性使其必然归属一定的社会系统并受相应的道德力量的制约。当财富不断积累遇到生命有限性的制约,人的社会属性就会因道德力量的作用而激发财富向善的可能性,从而挑战财富产权的边界。因此,在物质财富越来越趋于“极大丰富”这一基础条件下,财富的不断积累与人类生命的有限性,以及财富主体的社会属性特别是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道德力量,就会形成越来越大的张力,不断挑战财富产权,加上心理、文化、政策、制度、环境等各种因素及其相互作用,形成复杂的社会过程,推动着不断积累的财富逐渐越出产权的边界而转化为向善的社会力量,财富分配就会逐渐从单纯的经济过程转向复杂的社会过程。
这一过程,可以说是财富向善从而最终实现第三次分配的微观基础。
人类个体生命的有限性,历来是制约财富无限积累的自然条件,也是唤醒道德反思与慈善行为的警钟。卡耐基在人生暮年悟及财富向善之道,不仅捐出自己的全部财产致力于慈善事业,还出版《财富的福音》一书倡导财富向善的信条,百余年来唤醒无数巨富转向慈善,汇集成美国历史上波澜壮阔的慈善洪流。
财富主体的社会属性,指的是拥有财富的个人及其亲缘家族所构成的共同体属性,其中包括代代传承的家族传统、文化积累、伦理秩序、社会规范等,成为道德力量推动财富向善的社会基础。无论在西方还是东方,家庭及家族共同体在推动财富向善方面的基础作用都不容忽视。美国的洛克菲勒、福特、比尔·盖茨等皆为家族向善的典范。在中华文化中这种家族向善的传统更源远流长,远及范氏义庄,近若王永庆家族等等,在财富向善中都清楚地彰显了家族共同体的作用。
还有很多其他因素,比如恻隐之心、仁爱之心、同情心、同理心,深厚的文化传统、普遍的仁爱或博爱意识、积德行善的回报或感恩意识、从众心理、制度及政策激励,以及历来起着重要作用的各种宗教因素等,这些因素与道德力量交织在一起且相互作用,从而形成推动财富向善的积极的社会过程。
因此,若以个体(个人或家族)为单位,以“善财指数”衡量财富向善性,其与财富积累之间或存在一定的关系,可以尝试以如下的函数关系表示:
善财指数=财富积累×向善系数
其中,向善系数=f(生命有限性,主体社会性)其他因素
这个公式表明:作为一个社会过程,财富向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及其家族在其财富积累达到一定阶段以后,受向善系数(生命有限性、主体社会性)等因素的影响,针对财富增长性所采取的以向善为导向的各种社会行为。
财富向善由财富积累和向善系数决定,向善系数是个体生命有限性和主体社会性的函数f,而函数f还受心理、文化、政策、制度、环境等各种因素及其综合作用的影响。
当然,上述公式还停留在初步的假设阶段。如何界定生命有限性?如何理解主体社会性?向善系数由何构成?所指为何?如何计算?作为财富向善的微观基础,其复杂的内在机制还远未得到充分揭示,尚需大量实践案例的检验和佐证。这当是我们在未来研究中需逐步打开的“黑箱”。
(三)第三次分配的社会过程及其本质
从更为宏观的角度看,第三次分配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在经过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后,经由财富向善这一复杂的社会系统及各种社会机制,逐渐转型升级为较物质财富更高级的社会财富和精神财富并得到不断存续和传承的社会过程。
初次分配发生在人类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经过漫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曲折的历史演进,人类最终大多选择市场经济作为初次分配的基本制度。初次分配解决的根本问题是生产要素(包括劳动、资本、土地等)的补偿和回报问题。然而市场经济并不完美,存在市场失灵等诸多弊端。因此在初次分配之上,通过国家干预,以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等公权力介入的形式对物质财富进行再分配,以求在更高层面达至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对象都是物质财富,所不同的是再分配在市场机制之上增加了财政税收等公权力的介入,通过转移支付及其他公共支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以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物质生活的基本需要。
与初次分配、再分配相比,第三次分配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对物质财富的再次分配,而是更高维、更复杂的财富分配机制。在这个阶段,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在经过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后,经由财富向善的社会系统及相应的社会机制,转型升级为较之物质财富更高级的社会财富和精神财富,并一定程度上得到较好的存续和传承,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如前所述,财富向善由道德力量所驱动,故善的标准取决于道德。道者德之体也;德者道之用也。夫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以道德观之,向善必遵道修德。故财富向善,乃财富拥有者遵循道德的规范,不断提升其遵道修德境界的过程。因此第三次分配的主体,并不是普通的财富拥有者,而是追求向善的君子,即超越了追求基本物质需要和低级趣味,转向追求更高的社会需要的高尚君子。与此相应,第三次分配的对象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财富,而是向善的财富,即脱离了满足个人基本物质需要及其私域,转向更高维的价值实现的社会财富乃至精神财富。
从初次分配、再分配到第三次分配,可以理解为是一个财富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逐步转型升级的过程。初次分配的基础是市场,对象是物质财富;从初次分配到再分配,在财富的市场性之上增加了公共性,这一分配过程主要是靠公共财政的机制如税收、转移支付等实现的,在物质财富之上加入了公权力的作用;从初次分配、再分配到第三次分配,在财富的市场性之上不仅增加了公共性,更增加了社会属性、传承属性和精神属性等新的财富属性,这些财富属性的增加是通过财富向善的社会系统及相应的各种社会机制实现的升维。
因此,要理解第三次分配的本质,须站在更高的维度上。
《周易》提供了一个理解第三次分配可堪俯视的思想高度。我们援引《周易·大有卦》,尝试诠释第三次分配如下:
《序卦》曰:物必归焉。《卦辞》曰:大有,元亨。《象辞》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释义:财富升维,物必归焉;富人升维,成就君子;社会升维,顺天休命。
初九爻: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意为适合交易,各得其所:喻初次分配在于交易产权。
九二爻: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意为富者财源滚滚:喻财富积累,富者愈富。
九三爻:公用,享于天子,小人弗克。意为公权力主公用之道:喻再分配在于公权公用。
九四爻:匪其彭,无咎。意为富以善德固之:喻财富向善,至善无疆。
六五爻:阙孚交如,威如,吉。意为富以诚信传承,恒久则威:喻富人传承,恒久不止。
上九爻:自天佑之,吉无不利。意为富邦升维护佑,至道则吉:喻富邦升维,至道天佑。
令人惊异的是:这一卦象似乎隐喻了从初次分配至再分配及第三次分配的全部内涵:初次分配基于交易产权,财富积累必至贫富差距;再分配引入公权力带来公平正义;第三次分配则引导财富向善之升维,至善则无疆;富人亦升维以诚信及文化精神传承财富,恒久不止;其邦国社会亦升维以吉祥护佑财富,自天佑之。因此,第三次分配是比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更高维的财富分配机制,在空间维度上财富向善,至公无疆,成就财富之升维(大有),在时间维度上财富传承,恒久不止,成就财富拥有者人格之升维(君子),在层次维度上财富升级,至道天佑,成就社会走向共同富裕之升维(吉无不利)。
四、三维展开:第三次分配的发展及其进程
作为复杂的社会过程,第三次分配中除了驱动财富向善的道德力量和理性选择以外,还包含哪些主要的社会机制?这些社会机制怎样推动着财富及其拥有者从低级向高级的转型升级?这是现阶段的研究尚未充分阐明的问题。我们沿着从《周易》获得的启示,初步勾勒出一个三维的认知框架(见图1),分别从空间维度、时间维度和层次维度,来尝试解析第三次分配中的财富升级机制如下:
1.空间维度:体现为财富社会属性在空间上的扩展,表现为财富社会性之公益度,是财富由“小我”到“大我”渐次移动、升级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在再分配基础上的衍生,各种形式的公益慈善、志愿服务都属此类。
2.时间维度:体现为财富传承属性在时间上的赓续,表现为财富传承性的恒久度,是财富由“当下”到“未来”、从“当代”向“跨代”渐次传递、升华的过程,这一过程是第三次分配所特有的一个维度,表现为家族、企业、社区等附带共同体塑造及文化传承的财富安排。
3.层次维度:体现为财富精神文化属性在层次上的提升,表现为财富精神文化性的高贵度,是财富从“有形”到“无形”、从满足物质需要向满足精神需要及人的全面发展的层次提升的过程,这一过程也是第三次分配所特有的一个维度,各种文化、艺术、教育及宗教等属此类。
由此可见,如果把囿于“有形、小我和只存在于今天(当下)”的财富看做一个点,那么本文所理解的第三次分配,便是将其在时间、空间和层次这三个维度上进行提升,从而使其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再由面到立体不断进行“升维”的过程。伴随这一进程的深入,作为主体的“财富拥有者”以及作为客体的“社会”,即有关财富归属和财富义务的种种关系同样会产生质的变化。具体来看:
(一)空间维度:由“小我”到“大我”的财富转移
前文所呈现的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实践面貌及财富规模主要是从这一维度出发的,是以慈善捐赠为主要内涵。倘若我们拓展对财富类型的理解,就能看到更广阔的第三次分配形态及其新趋势。这些新的财富转移方式包括志愿服务的蓬勃发展、服务性捐赠的兴起,以及其他无形财产捐赠、赠予形态的广泛出现。如果将这些财富形态进行计价,将呈现出非常巨大的财富规模;同时这些财富转移形态往往比货币财富更具指向性和参与性,各尽所能、人人参与。
志愿服务与服务性捐赠。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自2008年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会以来,我国志愿服务发展迅速,成为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部分。据相关统计和测算,2019年我国志愿者总量已达约2.1亿人,志愿服务组织约116.4万家,全国活跃志愿者贡献志愿服务时间总计为22.7亿小时,志愿者贡献服务总价值折合为903.6亿元,占GDP的比例从2013年的0.036%增长到2019年的0.085%,快速的发展趋势明显。[24]然而容易被忽视的另一类慈善服务是专业性服务,例如律师、会计师、医护人员为慈善组织或弱势群体提供的服务,再如一些物流企业在疫情期间为抗疫物资提供的免费物流服务等。这类基于专业能力的服务在志愿服务领域被称为专业志愿服务(Pro-Bono),但它与普通志愿服务又有所不同,是完全可以依据市场规则进行定价的,可以抵得上真金白银的货币捐赠,我们可以称之为服务性捐赠。服务性捐赠已经越来越成为我国专业团体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和发展趋势。
其他各类资产类型的捐赠。包括近十年来的证券、股权、房产、知识产权等新型捐赠方式的兴起和发展。证券及股权捐赠是西方现代慈善事业的重要资产形态,如今也日渐成为我国慈善捐赠的一个新风向。2011年,曹德旺和河仁慈善基金会的股票捐赠探索推动了我国股票捐赠相关法规政策的改变,由此开启了中国股票捐赠的大门。十年来,股票捐赠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和富人的选择,尤其2016年《慈善法》颁布以来,慈善信托为股票捐赠的实现开辟了新的途径。尽管股票捐赠以及慈善信托在捐赠动机、[25]税收激励政策落实等方面还面临一些现实障碍,但随着我国社会财富,尤其富人群体的增长和相关制度的完善,这类兼顾灵活性和永续性的财富安排方式必然蕴含巨大潜力。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捐赠则是在近几年呈现出异常丰富的实践样态,并将在未来有进一步发展。这类捐赠在互联网行业尤为普遍,如向慈善组织或贫困地区学校捐赠办公系统、操作系统、学习平台的会员资格,向某些偏远地区农村转让农业相关技术的使用权等。
(二)时间维度:由“当下”到“未来”的财富传承
财富第三次分配在时间维度上主要指向家族、企业、社区等共同体内的共享互助、团结维系及文化塑造,其最终指向是传承。除了在共同体内部促进财富的分配之外,也可能通过共同体慈善、文化传播等方式产生外部性,为全社会带来物质和精神财富。典型方式包括:
家族与姓氏共同体的复兴与传承。我国有悠久的家族与姓氏文化,同时在慈善传统上也有“亲亲而后亲人”、由亲属到地缘再到社会的差序格局。财富首先在家族和姓氏共同体之内的互助分享是符合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也符合“共同富裕”的发展路径,而历史上“族产、族田”等共同体财富安排也是家族、姓氏在事易时移、灾难频发的时代变迁中得以存续的重要基础。常言道“富贵传家不过三代,诗书传家不过五代,道德传家十代以上”,伴随着“宗祠”、“族产”、“族田”乃至“义庄”、“义田”等安排的不仅仅是财富分配,更是一种共同体的道义和精神传承,是家族绵绵不绝的韧性与希望之寄托。随着我国先富群体的扩大和传统文化的复兴,通过家族共同体和姓氏共同体来安排和运用财富的分配方式将越来越普遍。
共有企业、集体福利与企业文化、品牌传承。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过去的单位制瓦解,公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为了在市场中保持竞争力而剥离了其社会服务和福利功能。然而历史总是像钟摆一样往复轮回,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个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存在巨大差异而造成不公平的时候,我们意识到需要从一个新的极端往回走一步。近期吉利汽车开启“共同富裕”计划,为员工发放1.6亿股权,实质上是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的红利。尽管有人质疑股权激励仍属于财富的初次分配方式,但我们认为企业对其员工履行社会责任也是第三次分配的应有之义。尤其当企业从其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来促进员工之间的财富公平,这也是塑造企业共同体和传承企业文化、企业品牌的重要方式,应当属第三次分配中有巨大潜力的一类形态。
社区营造与社区精神传承。过去几年来,社区营造开始在四川、广东等地成为重要的基层治理实践概念。社区营造强调人、文、地、产、景的全面发展和构建,其中塑造文化的凝聚力和社区成员的互助精神是重中之重。时至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现代社会的纷繁复杂中回首过来关注自己所居住的社区或自己的家乡,把大量资源回馈给社区,重建社区感或乡土精神。随着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的持续推进,有理由相信社区互助和社区慈善将在第三次分配版图中占据重要地位,并成为财富传承的重要形态。
其他共同体的财富分配与传承。当代社会中具有共同体属性的正式组织或非正式团体非常多元,财富流向这些共同体或通过这些共同体来实现财富流动的实践形态异常丰富。例如从国外传来的捐赠圈(Giving circle)模式,一群人一起做慈善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慈善本身,而更在于凝聚成员、传承精神,慈善只是手段和载体;再如有些许争议的“粉丝公益”,倘若在文化上实现进一步的正面引导,也有潜力成为面向年轻时代的财富分配新方式。还有一些在具有共同特殊情感的人群中发起的慈善计划也具有很强的共同体和精神传承属性,例如龙越基金会针对抗战老兵的“老兵回家”行动、深圳市恒晖公益基金会针对“英雄”的“传薪计划”、传化慈善基金会针对卡车司机群体互助的“安心驿站”项目等。
(三)层次维度:从“有形”到“无形”的财富提升
第三次分配在精神需求方面的层次提升包括社会财富流向各类公共文化和艺术事业,如民间博物馆的兴起,以及流向教育及健康事业、信仰与宗教等。
公共文化与艺术。在后物质时代,艺术与文化应该是提升大众审美和生活质量的重要领域。根据美国2021年捐赠统计,有约194.7亿美元的善款流向艺术与文化领域,占捐赠总量的4%。①相比之下,我国艺术文化领域的慈善捐赠及相关领域的基金会数量还较少。但另一方面,先富群体收藏艺术品与文化品已经成为财富流动的重要去向,在发达地区也开始出现一些私人博物馆或民间艺术馆,其中的部分向社区和公众开放。我们有理由相信投入艺术和文化领域的财富将越来越多,向大众的艺术、文化溢出也将进一步增强。
教育及健康事业。教育及健康本身已经是中国公益慈善投入最重要的两个领域,以2018年“99公益日”的筹款额度分布为例,教育助学类项目占据35.20%,疾病救助类占据34.5%,加在一起接近筹款总额的70%。②目前教育和健康领域的投入还主要是面向贫困地区或弱势群体的救助,未来的财富将进一步拓展到提高文明水平以及生命质量的教育、健康事业领域。以老年健康领域为例,与出生环节对母婴的关爱相比,人们在生命尽头前的关怀和生命质量被极大忽视,中国在2015年全球死亡质量指数(Quality of Death Index)评估的80个国家中排名71位。③随着中国向老龄化社会迈近,以及中国第一代、第二代富人群体的年龄增长,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这一问题并开始将财富投入生命文化、安宁疗护等新兴的老年健康领域。
精神、信仰与宗教。精神文明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部分,通过反思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身与心的关系达成和谐发展的生命状态。个体平和感、幸福感提升有很多途径,文化、艺术、哲学等领域的大众普及都包含在内,宗教也是重要的领域之一。以美国为例,宗教是财富流入的重要领域,2020年美国宗教领域获得1310.8亿美元捐赠,占社会捐赠总额的28%。①我国历史上具有悠久深厚的宗教文化传统,无论是五大宗教还是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宗教,其教义中都具有很多有利于个体向善与社会团结的元素,通过与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结合,将有助于塑造社会主义现代化背景下的美好生活与美好社会。与此同时,宗教经典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公益慈善思想,流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其他宗教背景社会组织的资金也大量投入慈善或互助活动。国家近年来也大力鼓励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国家宗教局、中央统战部等六部委于2012年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截至2019年我国宗教背景的基金会已有约151家,其中大部分于近十年成立。[26]
总之,当我们回到第三次分配的本质并从空间、时间和层次三个维度审视实践的发展,财富在空间上的向善转移、在时间上的向久传承和在层次上的向高提升,形成一个多元立体、丰富多彩、错综复杂、方兴未艾的积极升维的社会过程,尽管还处在海面上露出桅杆的初现阶段,其真实的面貌远未能充分呈现出来,但足以令人对这一过程充满好奇并对其进程充满期待。
五、面向未来:主要结论及第三次分配的趋势判断
行文至此,对本文的主要结论归纳如下:第一,第三次分配面对的是财富剩余,即人类在进入丰裕社会以后剩余财富的分配问题,其基础和主体是财富的不断积累和剩余,随之出现拥有大量剩余财富的富人群体。第二,财富向善是第三次分配在实践中最活跃的表现,越来越多的财富涌向公益慈善,大量的慈善组织参与其中,相应的制度和生态持续改善,创新亦趋于活跃。第三,财富向善由道德力量牵引,其微观基础在于财富积累遇到了生命有限性的制约而转向以善财拓展其公共性的空间,进而展开财富升维的社会过程。第四,从空间、时间和层次三个维度展开的第三次分配,呈现为一个以财富为主体的更加宏大的历史进程,善待财富成为这一进程的核心主题。
因此,第三次分配归根到底既不是经济学问题,也不是政治经济学或公共管理问题,而更接近于财富哲学的问题:在财富不断涌流的丰裕社会中,人类如何通过道德力量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自己,从而与不断积累和升维的财富求得共生?我们据此将第三次分配定义为:作为人类进入丰裕社会的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第三次分配是在财富不断创造和积累的基础上,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进而在探索共同富裕的进程中通过财富向善、财富传承与财富提升的种种社会实践,是逐步展现出的更高维度的财富及其分配机制,其本质是在推进财富升维的社会过程中实现人的升维,在实现财富解放的同时最终实现人的彻底解放。
依据上述结论,我们给出关于第三次分配的若干趋势性判断:
首先,以财富向善为中心的公益慈善事业将蓬勃发展。在我国,这将是未来十余年最重要的趋势之一。慈善捐赠、志愿服务和服务性捐赠及各种形式的资产捐赠会出现巨大增长,慈善组织的能力不足和相应的制度约束将日益显现,全面深化改革将成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主旋律,各种形式的慈善创新层出不穷并成为引领财富向善的主导力量。
其次,财富的纵向传承及相应的各种改革创新将空前活跃。随着财富大规模传承造成财富集中现象的巨大压力,围绕家族传承的各种传统文化的复兴及其相应设施的重建将会蔚然成风,以财富、家族及企业传承为主题的各种教育培训日渐繁荣,民营家族企业治理结构及产权结构的变革创新将成为财富治理和国家治理的创新热点,共益企业、共益社会等共同体发展将日益受到关注。
再次,大量财富继续涌向文化、艺术、教育、健康及宗教等精神文明领域。财富由低级向高级升维的巨大动力,引领着财富拥有者及其后代越来越多地关注其自身和财富的升维,各种形式的博物馆、收藏馆、美术馆等文化设施成为新型财富载体,教育和健康领域将吸纳一大批财富拥有者,各种国学仪式及宗教场所将继续成为财富散之有道的道场。
除此之外,不容忽视的是上述三种趋势中任何可能的汇合所形成的合力,亦将成为财富汇聚与升维的洪流。比如,财富向善与财富传承的合力,将促进家族基金会的蓬勃发展;财富向善与财富升维的合力,将促进文化艺术宗教相关领域基金会的活跃;财富传承与财富升维的合力,将带来宗族祠堂与文化艺术宗教等精神文明的结合;上述三种趋势的合力,则将以财富的升维带动社会面貌的全面升维,第三次分配或将在未来某一阶段以此合力展现其足以令人惊喜的壮丽图景。
最后,在与初次分配及再分配的协调适配过程中,第三次分配也必将会为既有的公共政策带来全新的优化动力。这种动力源于第三次分配作为一种社会过程的本质——在对迄今种种财富向善的实践观察中,不难发现,所有的“升维”最终总是会落脚到的人们的生活世界当中。而面对这样的改变,作为初次分配的劳动与资本市场、以及作为再分配的各类税收、社会保障制度也必将随之产生结构上的变革。而这种“自下而上”式的变革过程,也成就了第三次分配作为一个本土的理论范畴,在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所拥有的独特创新意义和理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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