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邓烈辉:向阳而生,勤勉致远
邓烈辉,1985年4月出生,现任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二级检察官。从检以来,先后获得“2020年度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行政检察)”“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泉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优秀案例汇报人”等荣誉,并入选“福建省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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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为先,
一勤工作无难事
不是在工作,就是在想着如何工作。业余时间,邓烈辉也没有闲着。行政争议要如何提前化解,行政检察的业务范围向什么方向拓展……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一边办案,一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同时把总结的经验、发现的问题撰写成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攥写的调研文章多次在《人民检察》《检察工作》《检察日报(理论版)》等刊物发表,并多次在各层级检察理论年会中获奖。
同时,邓烈辉勤于思考,积极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献计献策,借调高检院期间,因高质量完成了“正义网厅长访谈”“民主与法制周刊访谈”等宣传稿件的起草,协助办理高检院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出色的工作表现获高检院领导肯定,多次获高检院第七检察厅表扬信表彰。
大局在心,
保障发展解愁难
立足晋江市民营经济发达的实际情况,邓烈辉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主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邓烈辉办理的某食品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案法律帮助事例就是其中一个典型,该公司称,其因未建设生产项目所需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等原因,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和罚款处罚。后其积极筹措资金,缴纳罚款并通过环保部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8年9月,该公司发现其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企业商业信誉产生了重大影响。为解企业燃眉之急,邓烈辉随即走访法院和生态环境局,调查该案详细情况。调查过程中,环保部门主动向法院做出结案说明。法院审查后,对该案进行了执行结案处理,并将该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看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恢复正常,企业经营者激动的说:“感谢检察院,把我的企业从濒临破产的边缘拉了回来!”
胸怀悲悯,
服务人民终如一
怀着悲天悯人之心对待前来申诉的百姓,才能正真做到为人民服务,这是他多年来始终如一的坚持。2018年,李某在某公司受伤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事故后,该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公司败诉。为逃避工伤认定,二审期间,该公司负责人串通车间负责人提起虚假诉讼,致使法院作出错误民事判决,判决工伤不成立。
愤怒与失望,李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我院申请监督。收到案件后,邓烈辉一边主动安抚李某的情绪,另一边耐心细致的听取王某的申诉意见。根据李某提供的材料和情况,邓烈辉及时走访人社局等部门,通过调取大量证据进行核实、比对,最终发现了公司串通虚假诉讼的事实。他立即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门,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再审建议并依法改判,省高院根据改判后的民事判决对工伤行政诉讼案件启动再审,判决认定工伤成立。收到判决后,激动的李某第一时间送来了“监督利剑、伸张正义”的锦旗,一再表示感谢。
邓烈辉认为,自己只是做了该做的事。心中有热爱,眼中便有了光芒;胸中有情怀,脚下便有了力量。如果说法治是每一位法律人心中的太阳,那他就是那个目光坚定的追光者,法治之光永不熄,脚步也将用不停歇。
【end】
文案 | 第五检察部
编辑 | 庄汐蓥
审核 | 张 凯、王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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