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我市遴选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工作正式开始啦~

南昌人社 2022-10-04

为了有序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按规定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有序退出目录,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我市按照“1+3”(其中“1”是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3”是指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模式,逐步构建起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实现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之间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技工院校、企业及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技能人才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

在前期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工院校学生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的基础上,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遴选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302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遴选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评价组织)的工作。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机构(含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可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独立法人机构(含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可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一)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在所申请的职业(工种)方面有较丰富的考核评价经验,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原则上需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相关培训评价经验,累计5000人次以上相关培训评价(所备案的职业工种培训评价不少于1000人次),或有连续开展2年及以上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经验。申请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等级认定的,应具有相应(近)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评价工作经验。 

(三)具有相应的基础条件,自有或租赁(租赁期限5年以上)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应设置考务室、保密室、试卷回收室、证书信息库等,考核场地应配备考生候考区或候考室;实操认定设备符合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要求,工位数满足实际需求。 

(四)有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专门机构、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5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具有满足评价工作的专家团队(含考评人员、评价规范及题库开发人员等)、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具有相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含具备录音录像及网络接入功能的视频监控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安全环保等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要求。 

(五)坚持把社会效应放在首位,不以人才评价为营利目的,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其中用人单位还应建立培养与使用相结合、评价与待遇相挂钩的长效机制。 

(六)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理措施,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指导。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自有场地和设施设备,参与过相关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题库、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或教学规范、教学大纲、教材编制,或已纳入备案和监督管理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或已备案开展技能等级自主认定且社会认可的单位。

职业(工种)范围及标准

(一)职业(工种)范围。拟申请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应在准入类职业资格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之内的技能类职业(工种),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新职业(工种)。

(二)认定标准。评价组织依照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开展认定。尚无标准或规范的,由申请培训评价组织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制定评价规范,按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后申请开展。

(三)认定等级。职业技能等级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一般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其中,申请单位为企业的,申请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应与本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申请单位为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的,申请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应与本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的业务范围相关;申请单位为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或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申请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范围和等级应与其办学范围、层次相同。

遴选备案程序

评价组织的遴选备案工作按照逐级推荐的原则开展,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要负责评审及推荐,主要流程如下:

(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机构(含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申请,并按文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专家评审。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当年的5月、11月统一组织两次有关专家考察评估企业场地、设备和人员等条件,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专家考察评估表出具书面考察评估报告。

(三)遴选推荐。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形成推荐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将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省人社厅按照相关程序备案确认。

评价认定程序

经备案确认的培训评价组织,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一)计划报备

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认定工作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内容主要包括认定批次概况、实施认定的时间地点、认定科目、考生信息以及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员安排情况等,经备案确认后方可开展认定。其中,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等级认定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抄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过程督导

培训评价组织按经备案确认的批次计划,组织实施各环节认定工作;南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情况选派质量督导员,对认定的关键环节进行抽查监督,确保评价质量。

(三)结果审核

评价组织应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汇总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人员证书信息表》,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逐级报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四)证书核发与查询

经规范认定的合格人员,由评价组织参照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制定的证书参考样式和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方案,制作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上传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如果您还有疑问

请拨打以下电话

进行咨询~

0791—87989745、83807718

还可以点击下方

“阅读原文”

查看更多内容哟~

供稿单位:局职建处

 1. “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选拔赛和决赛即将在江西举办!

 2.快收藏!电子社保卡快速申领指南来啦~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何区别?看过来→

 4.发生劳动争议,先调解是个好办法~

 5.南昌市和谐同行“双十佳”培育共同行动培训班顺利结业~

 6.颁奖啦!第二届“洪城创业故事汇”决赛暨颁奖典礼圆满落幕~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