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了怎么办?看这里→
最近,小明遇上了一点烦心事,他是一家工程公司的员工,公司原本答应支付的绩效奖金却迟迟没有发下来,他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但又担心直接申请仲裁会和公司把关系搞僵。他该怎么办呢?
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有哪些解决办法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存在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解决的具体方案。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可以先协商解决,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解决纠纷。同时,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程序是指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程序。当事人可以选择到以下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调解组织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仲裁庭依法裁决。
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的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供稿单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2.专题辅导!市人社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 5.【重要调整】我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