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失踪6年生3孩”,仅涉嫌强奸?
6年前, 14岁的女孩小茉离家出走,在路上被一个老头“捡到”,用三轮车带回去,锁在家里不让出门。
6年后,小茉的妈妈偶然找到她,她已经给老头和他儿子生了三个孩子,精神分裂。
-01-
“妈妈入狱,女儿离家出走”
小茉是河南驻马店人,有一哥一姐,父母婚姻失败,她出生不久,爸爸便不知去向。
妈妈把姐姐送回老家,自己带着小茉和哥哥生活,举步维艰。
2011年,因为一念之差,小茉的妈妈李艾玲被判入狱。
之后,13岁的小茉就辍学了,去一家服装店打工卖衣服,一个月800块。
她实在太小了,又没人管,很快就迷上了上网,常常在网吧通宵。在服装店打工也是断断续续,没钱了就找哥哥要。
哥哥起初还给她点钱,后来发现她上网,就不再随便给她钱了。
2012年4月的一天,小茉又找哥哥要钱,哥哥不给,兄妹俩吵了起来。哥哥一气之下打了妹妹一巴掌,妹妹哭着跑了。
这一跑,就是6年。小茉的命运从此发生巨变。
但当时的哥哥不可能预料到。他以为妹妹去了朋友家,没当回事儿。
过了很长时间,妹妹还不回来,他开始担心了。到处找她,但是无果。
孩子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报警。
他也不敢把妹妹失踪的消息告诉狱中的妈妈,妈妈每次问起小茉,他就撒谎说她去南方打工了。
-02-
“终于找到你,却是这样的结局”
2016年,李艾玲刑满释放,才终于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失踪四年之久。
她痛心不已,立刻报了警,并开始苦苦寻找。她想,小茉失踪时没有身份证,出不了远门,应该还在驻马店,只要自己坚持找,就一定能找到。
她找了份酒水推销的工作,希望通过走街串巷的“笨办法”,能和下落不明的女儿相遇。
如果你看过寻亲故事就一定知道,这太难了。
但是,老天真就安排她和女儿遇上了。
2018年冬天的一个下午,李艾玲在一个小区门口贴传单,无意间看到一个女孩在身后看着她发笑。
李艾玲说:“我回头瞥了她一眼,没太在意,继续拿起传单准备贴。但这时,脑子里又过了一遍女孩的脸,我赶紧回过头,她已经走开了好几步。”
李艾玲意识到了什么,上前一把抓住女孩的胳膊,叫了两声女儿的名字,但对方没有任何回应。
女孩的头发非常短,和从前长发的小茉很不同。
但李艾玲凭着一个妈妈对女儿的敏感,当下确信,眼前的这个女孩,就是女儿小茉!
“你认识我吗?”她反复询问女孩。
女孩一边连连摇头说不认识,一边甩胳膊要走。
李艾玲急了,揪着她的衣领,把她逼到墙角,自己拨开头发让女孩仔细看她的脸,看她是谁。
这急切又粗暴的举动把女孩吓到了,她畏畏缩缩抬起头,望着李艾玲,许久,开口喊了一声“妈”。
李艾玲一把将女孩搂在了怀里。
地上那一摞传单,被冬日寒风吹得散落了一地,但她全顾不上了。
平复了一下情绪,李艾玲仔仔细细打量女儿,发现她穿得破烂不堪,“她光脚穿一双拖鞋,上身穿了一件特别破的毡衣,里边的毛衣领口全都开线了,看起来跟要饭的差不多”。
她心酸地猜到,女儿这几年一定过得不好。
“跟妈回家。”她拉着女儿的手要走。但女儿挣扎着不愿意,嘴里喊着孩子,有孩子。
李艾玲一下傻了:小茉自己还是个孩子,怎么就有了孩子了?
她报了警。
随后,警察带着李艾玲母女来到小茉的“家”。李艾玲惊讶地发现,女儿已经有了三个孩子。
老大四五岁了,亲子鉴定显示,是她和60多岁的老头郑某的孩子。
老二老三是龙凤胎,一岁多,是她和郑某的儿子生的。
李艾玲痛心不已。她无法想象,这些年女儿经历了什么。
-03-
为了上网而离家,6年却没上到网,沦为性奴
带女儿回家后,李艾玲很快发现她精神很不正常。曾经活泼开朗,鬼点子很多的小姑娘,现在情感淡漠,很少主动说话,也没办法深入交谈,常常独自傻笑。
她送小茉去医院检查,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经过治疗,小茉有所好转,能跟人交流了,但还是会傻笑。
她艰难地、支离破碎地跟妈妈说了自己的遭遇。
小茉因患精神分裂症少与人主动交流,平日里总是一个人拿着手机(图丨澎湃新闻)
时间回到六年前。
离家出走那天,小茉在路边遇到了拉活的郑某,被他用三轮车带回去,锁在了家里,不让出门,给他儿子当媳妇。“天天和他儿子睡在一起,有时也会和郑某睡,甚至三个人一起睡。”
老头郑某,甚至当着自己老婆的面,脱小茉的衣服。
李艾玲说,此前她一直不明白,短短6年时间,小茉为什么会从一个正常的孩子,变成精神分裂,“我一直以为是被他们打成这样的,直到拿到亲子鉴定报告,才突然明白。她失踪那年才14岁,哪个女孩能忍受这样的遭遇?”
小茉说,郑家人经常殴打她,“我每次想出门都会遭到毒打,用板凳砸,试过几次后,我就不敢走了”。
到双胞胎出生,小茉才能出门,在小区门口转转。也才终于,和妈妈巧遇。
2018年11月,警方以强奸罪逮捕了老头郑某。
对于该案涉嫌的强奸罪,公众可能并没有太大异议。
《刑法》规定的强奸犯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也包括了“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尽管小茉失踪时已经年满14周岁,但是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同样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但是,根据报道所称,小茉“每次想出门都会遭到毒打,用板凳砸”,“一直到双胞胎出生后,小茉才能出门在小区里转转”。如果这些陈述属实,恐怕涉嫌的罪名,不仅是强奸罪,还有非法拘禁罪,采取的暴力手段,属于加重情节。
当然,如果郑某家人对小茉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或者帮助不法分子“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还可能构成虐待罪、窝藏包庇罪等。这些是否也是需要追加的罪责,自然需要司法机关侦查核实。
奇怪的是,郑某竟然是唯一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小茉家人的陈述,与小茉发生性关系的,不仅是郑某,也有郑某儿子,后者同样涉嫌强奸等犯罪,是否应该追责,也该给一个说法。
联系之前,当地警方一度居间“调解”,由郑某出具了一份“保证书”了事,其中究竟有什么动机和目的?不能是一笔糊涂账。
李艾玲一家一直在四处奔走,为小茉讨公道(图丨澎湃新闻)
据心理专家介绍,精神分裂在小茉身上是一种向内攻击的应激心理模式,某种程度上保护了她能活下来,如果不分裂,她将无法直面自己所遇到的被人身控制,被暴力奴役,被迫受两代人乱伦强奸,被迫生育等非人待遇。
但愿她在脱离摧残她的环境之后,心理疾病也能在医生和家人的悉心爱护和照顾下恢复一个20岁女孩的应有状态,重新开始新的人生,而全社会也能为她能重新融入社会共同多做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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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评论、澎湃新闻(ID:thepapernews)、李月亮(ID:bymooneye)
编辑/常斯雅
校对/刘晶晶
编审/许松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