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担心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不用怕!巴中市政府给你撑腰
巴中的农民工朋友们注意了!
近日,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一问题,我市出台了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了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为其建立“ 三册”、“ 两卡”,推动由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等多项措施,力争到2020年,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总之,咱们巴中的农民工
再也不用担心老板不发工资啦!
那方案具体怎么实施呢?
贴心的微小妹已经为大家整理出来了哦!
1、对农民工进行实名管理
首先,施工企业与农民工要先签订合同后进场施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律不得进场。另外,施工企业要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登记农民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工资卡银行账号、工资、联系电话以及进场、离场时间等信息。
建立完善“ 三册”,即用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册和月工资花名册,并为每个农民工办理“ 两卡”,即个人信息身份卡和工资银行卡。
2、农民工工资由银行代发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然后由银行代发工资工作,农民工工资可按月打卡发放。
分包企业为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按月考核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3、部门收取保证金 支付被拖欠工资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依据相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收取。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先由保证金支付工资。
如果工资保证金收取不到位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的,由收取保证金的主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予以解决。
4、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进“黑名单”
另外,我市逐步建立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
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省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偷偷告诉大家
微小妹马上也要领工资了
拿到工资的第一件事当然是
...
来源|巴中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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