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版权的二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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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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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的时候,我曾经构想做一个区块链应用(Blockchain Application),简单说,就是运营比特币的区块链原理去颠覆版权分发领域。
今天我们使用的版权方案,其实自十八世纪安妮法案(The Statute of Anne)通过之后,就再也没变过。
现行的版权方案有个小小的缺陷:
A 著作发行一本书之后,B 购买了,A 会拿到一笔版税,这很公平;可是,当 B 把这本书读完放在一边,某天想起来当作二手书再卖给 C 的时候,这事儿就与 A 完全没关系了……
这事儿看起来没什么,但确实也是个问题,甚至可能是大问题。
所谓的区块链,就是全民用 P2P 的方式共同维护一个公开的、唯一的、无法篡改的账簿 ——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比特币本身是第一个也是目前最成功的区块链应用。
比特币用这种方法解决了一个问题,“Double Spending”(有兴趣的读者要自己去 Google 一下,看看 DS 究竟是什么,又,为什么它是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在我眼里,版权领域里的问题可以用相同的构词法描述:“Double Selling”:
就是一个版权物被销售了一次以上,可版权拥有者只能拿到一次版税,这是不合理的……
当时我的想法是,如果,我能用一个区块链做一个 P2P 方式维护的、公开的、唯一的、无法篡改的销售记录,那么,每个版权物购买者就都能证明自己的东西是正版的(即,正常购买的),于是,他就有资格以任何价格再卖出去,与此同时,后来的购买者也能验证、将来也能证明自己买来的东西是正版的……而在这样的机制里,完全可以在每次销售的时候都给版权拥有者一次版税,无论比例是否恒定……
这个项目在花了不少钱之后搁浅了。因为我遇到了障碍。等我们开始做,才意识到这事儿其实有两个层面:
版权认定
版权分发
版权分发是可以 P2P 完成的,可问题在于版权认定这事儿,是不可能 P2P 完成的,其实也是没必要一定 P2P 完成的。
2014 年的时候,我与晨兴资本的张斐喝茶,提起这个事儿。他眉头一挑,说,
嗯?其实你不需要解决版权认定的问题啊?
任何时候我都是喜欢“跳出框架”的思考,于是我很开心,问他,那你怎么想?他接着说,
你想啊,有人盗版,那就让他盗版去呗,反正盗版卖得越多,他的罪证就越大…… 早晚他会发现这事儿非常不划算。
这可能是 2014 年我遇到过的最震撼我的思考。但这并未意味着说我要重新启动我之前构想的版权项目。因为虽然这个很重要,还有很多其他细节也需要考虑。
转眼,又是很长时间过去…… 昨天我开车回家的路上,突然想到,其实,竟然还有个显而易见的方法保护版权:
读者传销
逻辑上很简单:
如果人们在购买了正版之后还可以因为后面不断有人购买正版而获得分成,那么早晚他会把钱赚回来,甚至赚到更多,那么大多数人会选择购买正版。因为用盗版倒是不花钱,却没机会赚到钱;而当身边有人使用盗版的时候,正版使用者也有足够强大的理由说服人们不用盗版。
某种意义上这是个更优美的解决方案,根本用不着什么新的技术去解决,而是简单直接粗暴地用现成的方法解决。实操起来也很简单,就是个积分系统,完全用不着加密啊、区块链啊什么那么复杂的东西。
传销本身并不是坏事,有些传销之所以被认为坏,是因为它们
要么卖的是没用的、不好的东西
要么是逼人买没用的东西
如果卖的东西真的是好东西,也不逼人买东西(不管好坏),那么传销就很正常,事实上,传销无所不在。
而电子版权物好像格外适合传销,因为它的边际成本等于零,于是,可以设计很实惠的返利方案。
很多的想法都是“不可逆的” —— 就是说,你一旦想到了,就不在可能“好像没想到过一样”。于是,我很痛苦,咋办呢?
另,微信公共帐号的编辑器改版了,改就改呗,为啥要改颜色板的颜色和顺序?害得我找不到原来惯用的颜色了…… 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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