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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法院:酒后暴力袭击防疫人员 妨害公务领刑6个月
“小喝怡情,大喝伤身。”饮酒要适量,过量饮酒不仅伤身,还容易使人丧失理智,做出过激行为甚至造成犯罪,令人追悔莫及!近日,一男子酒后对防疫工作人员大打出手,最终自食恶果,因妨害公务罪被法院依法判刑。
前情回顾
庭审现场
3月10日,长岭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宋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庭审中,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证据均无异议,对自己的鲁莽行为懊悔不已。
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予以严处。宋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律课堂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法官提醒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大家应该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广大群众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排查及相关工作,牢记法律底线,切勿以身试法。重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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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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