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紧绷安全弦 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工作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祭祀节日,祭扫、缅怀、追思先烈及故人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人民群众清明踏青祭祀活动也逐渐活跃。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清明节防火相关部署安排,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群众文明祭祀的意识,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认真履行护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有序推进清明节防火工作逐步开展。
为打好护林防火特险期保卫战,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主动谋划、积极应对,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清明节防火工作做出详细安排部署,结合包保村和社区实际情况,在全院抽调20余名干警成立清明节防火突击队,制定并印发了值班表,明确责任人,在清明节前后到所包保的红城社区和正风村进行防护、巡查、督导。
自4月1日凌晨开始,法院防火突击队员全部下沉到辽源市西安区红城社区和正风村开展防火除患工作,对重点火险区域认真进行巡查,排除火灾隐患,重点在必经路口检查进山车辆,做好入山人员车辆登记,并备足各种护林防火器具,积极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确保护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防火巡查的同时,法院干警们深入社区、村庄,认真开展防火护林普法宣传,强化全民防火意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环保祭祀,努力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护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媒介,进一步加大文明祭祀宣传力度,并将清明防火与秸秆禁烧有机结合,加大秸秆离田力度和速度,坚决杜绝焚烧秸秆行为,进一步增强村民防火意识,营造人人抓防火、人人重防火的良好法治氛围,用法律手段为护林防火保驾护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建青山绿水美好西安。
法官有话说
中华民族崇孝文化源远流长,也是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清明节缅怀纪念先人本是维系家族纽带,增强家庭认同的有效方式,然而不恰当的纪念方式不仅无法表达对先人的敬意反而毁坏公共资产,甚至给自己引来牢狱之灾。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春季干燥少雨,草木易燃,属于火灾高发期,而且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加速蔓延,在祭祀过程中,一定严禁上坟烧纸,注意防火防灾。摒弃不文明的祭祖方式,代之一捧鲜花,一杯清酒,甚至一个鞠躬,几句话语,都是寄托哀思的有效方式。
重点回顾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