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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开庭”到“来上网”,看人民法院庭审新途径



新冠疫情突发,感染风险加大,全面复工复产后如何有效阻隔病毒,成为现阶段各行各业的难题,这也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充分运用科学技术,助推司法审判信息化、智能化,有效降低人群接触的“云司法”成为当下的热门应用。从落实庭审直播“能播尽播”,让亿万网友隔着屏幕看庭审的网络直播“1.0”版,到推出网上开庭“能开尽开”,让参诉双方隔着屏幕看法官的网上开庭“2.0”版。这是在非常时期的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伟大创举,也是人民法院在基于智慧法院建设的过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更是电子法院以互联网为延伸,便利服务诉讼参与人的最有效途径。




总体而言,网上开庭具有以下优势:

一、从审判团队来讲,网上开庭的最直接的优势,就是音、画的保留,并具备了回放的功能,便利法官或合议庭针对疑难问题,或笔录记录不准确、不全面时,能继续参考相关诉讼参与人的意见,进而形成更为公正、客观的裁判,形成更为全面、详实的笔录。

二、随着各法院案件量的激增,在遇到开庭高峰,审判法庭的数量并不能完全满足要求,会导致部分案件需错峰审理,甚至要等待其他审判团队休庭后才能“借窝下蛋”。一方面,开庭时间的不自由影响了员额法官的工作进度,另一方面,大量的人员聚集,也增加了法院的安保难度和在疫情时期的感染风险。通过网上开庭方式审理案件,员额法官时间自由,场地不受限制,且能有效避免人员拥堵于法庭,同时也降低了法院安保压力。

三、从诉讼参与人角度出发,法院审理要求相关诉讼参与人在约定时间至约定地点,特别是针对同一诉讼参与人,一案多次审理,或多案的审理,都势必增加其诉讼成本(外地开庭主要集中在餐饮食宿及交通等费用),且该部分诉讼成本并不能被裁判结果所吸收,属额外诉累。从便利调解的角度看,额外增加的诉累,如果能有效转移到诉讼裁判中,或被调解吸收,在中小标的案件中,将更有利于案件的化解,网上开庭,诉讼参与人不用千里迢迢赶赴法院,对其节约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是获益良多。

四、部分案件诉讼当事人因久已存在的矛盾纠纷,对立情绪严重,要求双方到法院参与诉讼,就会造成“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局面,结果就是更易造成双方冲突。网上开庭能有效避免对立情绪严重的双方的直接接触,也能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




网上是手段,开庭是目的,这就是网上开庭;开庭是程序,上网是技术,这就是开庭上网。让每一名诉讼参与人“去开庭”,是人民法院依法开展司法审判活动的必然态度,但能让更多的诉讼参与人在“去开庭”的同时“来上网”,则体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温度,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在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的前提下,提升司法理念,注重规则意识,在充分考虑司法审判工作特点的同时,择利去弊,让科技感爆棚、智慧气十足的智慧法院服务包括审判团队、诉讼参与人在内的更多群体,笔者也相信,未来的智慧法院,会更加便捷、更加安全、更加彰显司法的公平和正义,更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阳光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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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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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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