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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新区法院为“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十天执行回款50万元






“吉林高新区法院执行太有效率了,才十来天,50万就追回来了!太感谢了!”4月13日,吉林省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接到某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打来的感谢电话,当事人难以抑制的激动心情让所有执行人员都由衷感慨,为农民权益保驾护航,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再苦、再累心也甘甜。


原来,早在2013年8月,吉林高新区某某村村民委员会就与吉林市某某轿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某村村民委员会将闲置非农用土地转让给某轿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八百万元整,转让价款在合同签订十日内一次性给付给某村村民委员会。合同签订后,某村村民委员会按《土地转让合同》约定,履行了应尽的合同义务。但某轿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却没有严格按《土地转让合同》的约定足额支付土地转让款,仅支付了七百万元。经某村村委会多次催讨,该轿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均以各种不当理由拖延给付剩余款项,2018年12月13日,某村村民委员会将其诉至吉林高新法院。



经法院调解,某轿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诺于2019年3月15日前给付50万元;2019年4月30日前给付剩余5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某轿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仅履行了50万元后,剩余50万元至今仍未履行。


今年3月30日,某村村民委员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立案申请后,吉林高新区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为此“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当日即立案,并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能履行,随即又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冻结了吉林市某轿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名下银行存款,并送达了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发现公司账户被冻结后,因公司业务无法正常运行,便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并于4月10日如约给付了剩余转让款50万元,本案执行完毕,从执行庭受理该案件到案件执行完毕,仅仅用了10个工作日。‍



疫情期间,吉林高新区人民法院本着“高速”“高效”的原则执结案件,尤其对涉农民、涉农业、涉农村领域的“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开辟专门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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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吉林高新区人民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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