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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 开展“世界环境日”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指示,激发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热情,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6月4日下午,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干警在辖区内社区开展了“世界环境日”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宣传

活动过程中,法院干警向社区居民发放关于世界环境日的宣传材料百余张,并给社区居民宣传环保知识,现场解答居民关注的环保问题。活动现场,我们与社区居民展开互动,大家踊跃参与问答活动,借此机会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环境保护,努力为环保工作社会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将环境资源领域最新司法政策逐一讲解给社区居民,最后由法官为社区居民讲解关于环境资源的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展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通过本次的普法宣传,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推动社区居民自觉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营造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环境资源纠纷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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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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