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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事了 双辽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化纠纷

马某(女)与吉某(男)相恋时,原告通过微信转账和现金给付的方式,累计向吉某给付3.3万元。分手后,吉某为马某出具了欠据,但迟迟不予还款。马某诉至双辽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吉某偿还原告3.3万元。

就是这个数额不大、案情简单的民事纠纷,因为在送达时的一个小插曲,让案件充满了温情。

法官按照被告吉某填写在地址确认书上的地址找到了吉某父母家,说明来意后,被告吉某父母代收了判决书并主动询问案件情况,法官释法:

“如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未提出上诉,又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的,案件将进入执行程序,若继续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极大可能会被列为失信人员,不但影响其本人的信用,有可能还会给其子女造成影响。”





被告母亲听闻着急了:“儿子的事咋还对我孙子有影响呢,我儿子之前离过婚,之后孙子就养在我这儿,孙子是我的心头肉啊!”“儿子现在没有固定工作,他哪有钱还,我真害怕儿子成为失信人,给我孙子造成不良影响,我能不能替我儿子还这钱?法官,您帮我做做原告工作吧。”此时双方都已经签收完判决书,对于诉讼法官而言工作已经结束。但法律不是冰冷的,面对两位老人的恳请,法官还是找到原告马某,转告了被告父母的想法。

 “坦白来说,你们打官司就是为了拿回本属于自己的钱。目前暂时不知道被告踪迹,他一无固定居所,二无稳定的经济来源,以被告目前的偿还能力,能全部还清欠款的时间未知。

现在其母亲愿意帮助儿子还款,这是个尽快得到欠款的机会。言尽于此,你再斟酌下,要不要接受他母亲还款还是你们自己决定。”



原告马某与家人考虑良久,最后同意放弃部分欠款和诉讼费用,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的母亲现场给付2.8万元欠款,双方握手言和。原告权益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保障,被告家人也消除了后顾之忧。

本案诉讼阶段虽已完成,但纠纷并未得到实际解决。承办法官延伸司法职能,本着案件事实以案释法,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容易矛盾激化的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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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双辽市人民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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