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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悉心调解止纷争 多年尾款终付清

一起跨度近十年的纠纷该如何调解?

诉讼取证困难还能否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请看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如何排除重重困难成功调解!


案情简介

2012年6月,王某与某科技公司、某建筑安装公司签订了《工程分包补充合同》,约定王某为某科技公司办公楼内墙刮大白。合同约定了工程造价、工程量、竣工日期,并约定保修期为一年,工程款的50%作为保证金在保修期过后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某科技公司向王某支付了1.1万元工程款,并对工程进行了验收,承诺一年后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就支付剩余的工程尾款(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某科技公司一直没有支付尾款。2020年11月,王某起诉至昌邑法院,要求上述两公司支付拖欠的尾款1万余元。为化解纠纷,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委派调解方式将该案委派给昌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过程

调解员接到纠纷后,首先给申请人王某打电话,王某在电话中称自己是2012年签的《工程分包补充合同》,活儿也是2012年干的,目前还欠1万余元尾款没给,质保期过后某科技公司就以各种理由推脱自己没有钱。

调解员又与被申请人某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滕某取得联系,滕某回应说现在公司确实没钱,自己也在外面要账,等年前钱要回来就能给上。调解员于是联系王某说明情况,并等待滕某的进一步消息。2021年春节过后,调解员再次联系滕某,滕某在电话中说现在工程款都扣在冶建公司了,需要包工头的签字,冶建公司才能把钱拨下来。滕某还把负责与冶建公司接洽的人员魏某的电话给了调解员。

调解员随后给魏某打电话,经过多次辗转催促,魏某终于回复了好消息:经冶建公司会议讨论,同意支付其对某科技公司的欠款。有了这笔钱,就可以偿还某科技公司欠王某的尾款。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之下,申请人王某终于收到了某科技公司迟到的尾款1万余元。


一起跨度将近十年的纠纷,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终于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这甚至令申请人王某都十分意外。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已经记不住自己究竟打了多少通电话,说过多少话。在此期间,调解员也想过要放弃调解,让王某正常走诉讼程序。但想起这起纠纷时间跨度过长,还涉及多个公司,如果诉讼的话举证会很困难,不仅会耗费大量的金钱和精力,而且还有败诉的风险。因此,哪怕几经曲折,调解员依然坚持到当事人履行完毕才松了一口气。该纠纷的化解,真正将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转化为了行动自觉,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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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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