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亲自留下3份遗嘱,法官:都无效!名下的财产这样分
大家好,我是中华遗嘱库吉小宝。近日洪山区法院遇到了这么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丈夫亲自留下三份不同遗嘱,父母、妻子、养女为此打起了官司,最后法官判3份遗嘱都无效。
由此可见,对于掌握法律知识不多的人来说,想要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似乎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小编建议,立遗嘱,还是去正规机构,如中华遗嘱库,能够省时又省力。
01
孟军父母:要求将财产全归我们
妻子:不能剥夺养女的继承权
2001年10月,张莉(化名)和孟军(化名)登记结婚。因婚后无子女,2014年,两人收养笑笑(化名)为养女。
2020年4月,孟军因病死亡。名下留有一套价值两三百万元的房产,17万余元公积金。
2021年1月,孟军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名下的房产、公积金等财产均归老两口所有。
孟军的父亲介绍,孟军与张莉名为夫妻,实际上双方分居多年。
“儿子身体不好,常年生病,生病期间,一直是由我们照顾,医疗费也是我们支付,张莉并未尽到配偶的义务。”
02
孟军生前留下3份遗嘱
2017年,孟军自己手写一份遗嘱,名下房产可以作为遗产留给养女。
03
法院:3份遗嘱都无效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本案中,最后一份遗嘱为视频遗嘱,按照法律规定,视频遗嘱属于录音录像遗嘱,必须有2名以上见证人在场,同时遗嘱人和见证人还需要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肖像和时间。但是孟军的视频遗嘱中,当时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不符合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要件,所以无效。 ◆ 第二份遗嘱为自书遗嘱。按照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时,必须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继承份额。因此,这份遗嘱中,对其收养的女儿未保留必要的份额,内容无效。 ◆ 第一份遗嘱也是自书遗嘱,要求将名下房产留给女儿一个人,但是又与此后的两份遗嘱意思相冲突,不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定了,财产由父母、养女继承。
鉴于此,法院结合孟军生前和张莉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04
这样立遗嘱才有效
遗嘱人只有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对于法官说的,可能很多人还是不太懂遗嘱应该怎么立才有效,这很正常,毕竟订立遗嘱是一件要求十分严格的法律行为。
虽说公民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通过遗嘱的形式安排自己身后的遗产分配,但是遗嘱如果不符合法定要件,遗嘱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专业的事还是由专业的人来做,中华遗嘱库为您的遗嘱有效性保驾护航。
中华遗嘱库是中国遗嘱专业服务的开创者。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华遗嘱库已在全国设立了60个服务中心,为25.6万多人提供了遗嘱服务,登记保管了19万余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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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遗嘱库的使命是推动遗嘱进入每个中国家庭;宗旨是解后顾之忧,传和谐家风。中华遗嘱库建立了一整套遗嘱服务流程,是中国遗嘱专业服务开创者。
来源:长江日报
编辑及排版:庞华幸
审核:庞华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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