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事业单位人员注意!你的晋升、职称、聘任制度有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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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消息来了!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我省发文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让人才评价更加科学、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激发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事关你的岗位晋升、聘任、职称评审等,一定要看↓↓
10月23日,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中科院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以下简称“四唯”)专项行动。
《通知》明确了涉及“四唯”做法的具体清理范围:
1.科技部: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以及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2.教育部:重点清理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基地建设、成果奖励、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高校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点清理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4.中科院:重点清理院士增选、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院所评估、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科研院所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5.工程院:重点清理院士增选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6.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7.中国科协:重点清理院士推荐、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8.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清理机构评估、人才项目和人员考核等活动中“四唯”的做法。
9.地方相关部门:组织清理地方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科技奖励评审、学科评估、职称评审以及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前不久,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保持现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等级设置和晋升制度不变,改造现有职员等级,建立主要体现德才素质、个人资历、工作实绩的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拓展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目前,事业单位岗位分别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三种类别,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的晋升渠道已经相对成熟,但管理岗位受限于单位级别等因素,晋升渠道比较狭窄。
人社部2016年7月1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建立县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为了进一步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岗位聘任、职称评审等↓↓↓
进一步下放职称管理工作权限
2018年起,授予省内高校(包括113所普通高校和4所成人高校)自主评审权,由高校自行组织本校教师系列正高及以下职称评审;
授予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等7家省属驻石三甲医院卫生专业自主评审权,并于2019年授予全省所有三甲医院自主评审权,由三甲医院自行组织本单位卫生专业(包括医、药、护、技专业)正高及以下职称评审;
授予河钢集团、开滦(集团)、冀中能源、河北港口集团、华北制药集团、河北建工集团等6家省委管理领导人员国有企业自主评审权,开展本企业主系列正高及以下职称评审;
授予河北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电气公司、中交远洲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家民营企业开展本企业主系列正高及以下职称评审,并按企业规模、人才总量逐步扩大自主评审范围;
授予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农科院3家省级科研单位主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权,开展本单位主系列正高及以下职称评审;
经中直主管部门同意,授予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装备部工厂管理局5721厂、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4家中直单位自主评审权。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授予具备相应专业副高评审权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对具备评审能力的技师学院,2019年起,授予其自主评审权,由其开展本单位技师学校系列正高及以下职称评审。
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坚持干什么评什么,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科研等评价指标,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实行差别化评审,提高评审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机制。
从2019年起,对于自主评审单位,在省职改办制定的基本条件基础上,由自主评审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整体水平、人才需求、人才发展等情况,制定单位的评审条件,自主确定业绩成果等条件,对论文、论著和获奖情况不作统一要求。
按照人社部印发的《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方案》有关要求,加快我省职称评审系统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在全省范围内推动“互联网+职称评审”,2019年底前实现与人社部整体对接,2020年实现在线申报、在线审核、在线评审、网上查询、数据共享。
进一步下放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权限
从2018年9月起,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中实行“四个自主”:
按照国家和省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自主确定主体岗位和辅助岗位;
在不突破规定岗位总量与最高等级前提下,自主确定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
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和行业特点,自主确定专业技术主辅系列岗位、数量及最高等级。
事业单位在岗位空缺内,按照岗位聘任条件,自主决定聘任人员。聘任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聘任方案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省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由单位根据岗位聘任条件,在空缺岗位内自主聘任;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岗位,对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用人单位在空缺岗位内自主聘任;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下岗位由单位根据岗位聘任条件,在空缺岗位内自主聘任。凭岗位聘任方案到人社部门兑现工资等待遇。
健全完善岗位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调整,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动态管理机制。支持各设区市在岗位总量控制范围内,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单位实行倾斜,适当提高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比例控制标准。
进一步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工作权限
按管理权限核准公开招聘方案后,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单位即可自行组织人员招聘工作,支持鼓励到国内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
为确保县乡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管理岗位专业不作限制,可增加招聘本地人员的比例。
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特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科学确定考试形式和方法,选拔高层次人才可采取选聘的方式,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单位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型专业技术岗位应参加统一招聘。
来源:河北发布
编辑:周静
责编:王勍 李蔷
终审:马力 张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