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视觉中国下架“侵权作品”!维权不应做成一门生意

声明:本公众号对原创稿件享有版权,转载需注明出处

编辑:常明明
责编:杨阳
 彻底解决“维权式营销”问题并防止再犯才能真正维护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更好鼓励与支持原创
近日,科学科普博主
星空摄影师戴建峰
(@Jeff的星空之旅)
发微博称,自己拍的照片
被视觉中国告侵权
当晚,视觉中国回应称
这是个“误会”
该事件
引发网友关注

相关话题接连登上热搜榜


摄影师自己拍的照片

被视觉中国告侵权还索赔8万

8月15日

星空摄影师戴建峰发文称“今天收到了视觉中国打来的电话说我的公众号侵权使用了他们173张照片还要赔偿他们8万多元而当我打开内容一看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

竟然是我自己拍摄的作品”

戴建峰表示这173张照片
是他这十几年陆陆续续拍的
有些曾发表在自己的公众号和微博上
但社交平台上的作品
是带有水印的且非高清图
此前,他的一些作品
也曾和国外图库网站有过合作
他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合作
也没上传照片到视觉中国的图库
此前报道>>>

视觉中国称系误会已下架侵权作品摄影师表示不接受

视觉中国曾发文称

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
Stocktrek Images进行销售
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
授权给Getty Images销售
视觉中国作为Getty Images
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

拥有对涉事相关图片的销售权利

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
回应此事称

“系误会,已与摄影师取得联系”

对此
摄影师戴建峰并不认可
16日再次发文称
经核实
认定视觉中国无权销售他的作品
其他图片库也无权将其作品版权转授

不存在所谓“误解”

微博截图
16日晚
视觉中国网站涉事的相关摄影作品

已显示阶段性下线


网友:

“李鬼遇见李逵”

不少网友表示

支持摄影师维权


专家解析

到底是谁侵权?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副教授陈绍玲分析称
从摄影师发布的图片可以看出
涉事图片上有“Getty Images”标识
视觉中国可能据此认为
“Getty Images”享有涉事图片的版权
而根据Getty与视觉中国的合作协议
视觉中国有权销售

Getty公司享有版权的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
‘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
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
即只有署名的作者
才享有作品的版权
Getty并非作者
因此不能据此认为
涉事图片的版权归Getty享有”
陈绍玲表示
视觉中国混淆了作者的署名
和其他主体标识这两个概念
认为只要在作品上
出现了相关主体的信息

相关主体就享有版权

陈绍玲表示
视觉中国要利用任何作品
应该先联系作者
通过梳理作品授权链条
查明真正的权利人
跟权利人签订协议之后

才能利用作品


律师:

加强版权意识 

规范版权管理机制

这并非视觉中国首次引发争议

早在2019年
视觉中国曾因将
国旗、国徽、黑洞图片
收入自家版权图库中而引发“众怒”
视觉中国“碰瓷”式维权饱受争议
也让很多用户、自媒体
在使用图片时胆战心惊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一舟表示
如今信息传播流量大、速度快
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远不如对物权的认识深入
很容易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
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受到权利人的维权

刘一舟指出
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有限的垄断权
使其能够在
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侵权行为时

获得赔偿

但并不意味着
权利人能够滥用权利
“拥有图片数据库的企业
应当加强企业版权意识
规范企业版权管理机制
使用他人作品时
积极获得许可
被侵权时在合理范围内
维护自身的权益
与此同时
集体管理组织制度的完善
以及对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

也是必不可少的”


   维权不应做成一门生意  

时隔四年

视觉中国再次因“维权”
成为舆论焦点
维护作品版权当然是正当的
但问题是
视觉中国向他人索赔的图片作品
有的却是并未取得摄影师授权
这是维权还是打着维权的旗号侵权
对于“维权式营销”
这个一直以来饱受诟病的问题
视觉中国依然未能解决
当下,只有通过监管部门查处
和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并防止再犯
才能真正维护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从而更好鼓励与支持原创

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区聊聊~




来源:央广网

监审:孙志伟

终审:何义安 周岩 赵明

大家都在看↓↓

29个项目纳入医保报销!8月20日起全省执行
退休干部招募“敢死队”,妄图颠覆国家政权……国安部披露→
便宜了!价格大跌超50%!
鼓励提取公积金作首付,多地明确!


秦皇岛日报社全媒体矩阵




扫码关注我们↑↑↑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