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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施工许可承诺制改革 成功破解项目开工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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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均得益于近日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推出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承诺制改革”:将直接发包备案、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置手续改为同步办理,以告知承诺书方式替代上述材料,待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现场开工之前完成相应手续办理。
此举不仅让项目提前1至3个月取得施工许可证,而且还能破解项目领证前的“资金困局”——常规情况下,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要先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缴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预存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金、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等,然后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质量监督手续,不仅需要筹集一定比例(超过合同价款的10%)的资金缴存相应费用资金,而且还要花费近3个月的时间成本。如建设单位遇到资金短缺,则进入“没钱缴费办不了证,没证无法申请贷款”的“困局”,从而影响项目开工进度。
此项改革,可以让建设单位以承诺方式先行领取施工许可证,再持证到银行申请贷款,筹到资金后按相应规定缴存各项费用资金,从而借承诺制改革不仅破解资金“瓶颈”制约、帮助企业走出“困局”,实现“办证”和“筹资”的“双赢”。此举不仅缩短了项目开工等待周期,加快了开工速度,而且也促进了审批监管联动和信用体系建设。
统筹:田哲轶 唐晓辉
审校:李勇 刘菡 郭晨蓉
编审:孙志伟
监审:周岩 赵明
终审:朱志勇 费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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