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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施工许可承诺制改革 成功破解项目开工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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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周磊
通讯员:白海波
编辑:张蕊
责编:郭巧


4月19日,燕山大学亚稳材料技术融合中心项目在工程规划许可证书过期失效前两天,通过递交施工许可告知承诺书方式快速领取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免去了“因筹集开工前涉及的各项资金而错过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导致不能领取施工许可证”的风险。4月18日,建设大街大马坊河桥治理工程也是通过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及缴纳各项费用资金环节由前置改为同步办理,不仅快速领取了施工许可证,而且也为雨季到来前赢得了宝贵的施工期。

上述项目均得益于近日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推出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承诺制改革”:将直接发包备案、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置手续改为同步办理,以告知承诺书方式替代上述材料,待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现场开工之前完成相应手续办理。

审批部门依据承诺书核发施工许可证同时,将承诺书推送至住建、人社等部门进行监管,如发现虚假承诺或不实承诺,会撤销施工许可证并将建设单位列入失信名单,一年内不得再以承诺制方式申办相关事项。
此举不仅让项目提前1至3个月取得施工许可证,而且还能破解项目领证前的“资金困局”——常规情况下,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要先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缴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预存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金、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等,然后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质量监督手续,不仅需要筹集一定比例(超过合同价款的10%)的资金缴存相应费用资金,而且还要花费近3个月的时间成本。如建设单位遇到资金短缺,则进入“没钱缴费办不了证,没证无法申请贷款”的“困局”,从而影响项目开工进度。
此项改革,可以让建设单位以承诺方式先行领取施工许可证,再持证到银行申请贷款,筹到资金后按相应规定缴存各项费用资金,从而借承诺制改革不仅破解资金“瓶颈”制约、帮助企业走出“困局”,实现“办证”和“筹资”的“双赢”。此举不仅缩短了项目开工等待周期,加快了开工速度,而且也促进了审批监管联动和信用体系建设。


统筹:田哲轶 唐晓辉

审校:李勇 刘菡 郭晨蓉

编审:孙志伟

监审:周岩 赵明

终审:朱志勇 费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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