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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批复!昌黎经济开发区调整规划范围!
编辑:刘伟
河北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同意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等调整规划范围的批复,批复同意包括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等调整规划范围,具体如下↓↓↓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调区后规划用地总面积1896.77公顷,共3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343.17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青乐线,南至机场快速路,西至犁湾河三村,北至韩愈大街;区块二面积74.4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蛇刘线,南至蛇刘线,西至后双坨村,北至西腾远村村北;区块三面积1479.11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刘官营村,南至南街村,西至滦河,北至小樊各庄村村北。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坐标为准。
批复要求,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确保开发区用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功能布局、空间结构等总体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比例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控房地产业进入开发区;依法补偿、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切实履行规划环评和环境保护规定,并对调扩区域所涉及的地下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提出相应管控要求,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来源:河北日报、河北省人民政府官网
编审:田哲轶
监审:周岩 赵明
终审:朱志勇 费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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