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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赴华签证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及我有关防疫要求,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现对在博人员申请赴华签证作如下调整:
一、对经批准赴华就业的人员,凭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即可申办工作签证,无须提交签证邀请函(PU或TE)。
二、复工复产人员须持有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等签发的邀请函以申请相应类型签证。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员)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确需赴华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申请来华随居或探亲签证,无须提交签证邀请函(PU或TE)。
三、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内地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赴华团聚或探亲相应种类的签证。
四、注意事项
(一)请登录https://cova.cs.mfa.gov.cn在线提交签证申请。
(二)具体签证申请要求请参照我馆2018年6月6日《驻博茨瓦纳使馆签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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